我高考英語138,我全靠英語拉分。
我當年文科生,高三的時候都混不進尖子班,就在普通班。很受打擊。
於是高三前的那個暑假,我猛功英語,開學第壹次月考,英語竄到120分級別去了,光英語壹科,我就能將我們班第二名甩開20來分的差距,把我美死了。後來,越學就越有勁了。
好了,炫耀完畢。
我英語基礎其實不差,但也不太突出,平常也就100來分級別。
壹個暑假,我就蹭到120分級別了,別人或許覺得我誇大了,做不到。
可我要說,這是我應得的。
因為那個暑假,我憋足了勁,做了壹件別人做不到的事情,而且連我自己都吃驚的事情。
將近兩個月,就在家裏,除了吃飯,我沒看過電視,沒睡過壹天懶覺,6點起床就在樓頂上大聲讀英語。
(家住小鎮,3層獨樓,樓頂完全自用,我鄰居是殺豬的,鬧鐘都不用,他們起早殺豬,豬壹聲慘叫,我就起床,有意思吧。我整個讀書生涯,就伴隨著朗朗的殺豬聲。)
近兩個月的時間,宅在家裏,每天讀英語的時間不會低於8個小時。
背單詞,讀課文。讀累了就聽磁帶默寫,將高壹到高三的英語課文聽寫了壹遍。(高三未全)
不是抄寫了壹遍,是聽寫。用復讀機,壹句句聽,然後跟著念,再寫出來。直到實在是個別詞匯聽不出來了才翻書對照。
當時也沒做題,就是背、讀、寫。
自己也不知道會有什麽效果。
後來壹開學,就體現出來了。發音賊標準啊,老師也誇。
第壹次月考就上120了。
然後,接下來,就很有信心了。
我們高三,對英語,就是壹個題海戰術。
我還記得,老師講語法專題的時候,光是a, an, the這3個冠詞,兩堂課下來,留給我們的作業就是接近300來道選擇題。
這個其實老師不會細致檢查的,要應付很容易,抄抄答案,幾十分鐘就結束了。
我是壹題壹題自己做。
後來,基本每個語法專題,都是這個定量。
越是認真做題,後面做起來就越簡單,越快。
有些題,幾乎看壹眼選項都知道該選哪個了,因為實在是做得太多了,考點都捉摸透了。
再來說,那時我們每天英語科的定量作業。
每天4篇閱讀理解+1篇完形填空,還有壹道改錯(現在好像沒有改錯了)。
這個是每天必須做的,星期天休息也必須做。
每個小組都有組代表要檢查。
當然,就是寫寫ABCD,自欺欺人很簡單,只要妳寫了,就過了。
反正,我是每篇都認真做的,閱讀理解中的生詞都要壹個個抄下來背,每個句子都要搞懂意思。
我不會管這個單詞是不是高考要求的,只要它出現了,被我碰到了,我就背下來。
凡是生詞,見壹個消滅壹個。
建議妳有本英語詞典,別用電子的,將壹本嶄新的詞典翻得破破爛爛,很有成就感。
建議妳平時用圓珠筆,看妳壹個高三能用掉多少支圓珠筆芯。
當然,我那個時候用鋼筆,我有只鋼筆,剛買的時候超級難寫,後來被我磨得掉色,筆身的金屬都掉了壹層了,順手極了。
高三壹年,整個堅持下來了,寒假過年的時候,這個定量標配,我也沒斷過。
到後來,英語考試,閱讀理解我基本是滿分,完形填空會錯1-2個,語法詞匯選擇題基本滿分。
就是聽力和寫作扣分多壹些。
我覺得我個人高三那年學英語的經驗,不在於什麽方法,而是那股子認真的勁和堅持。
我沒有上補習班,課外資料也就很普通的壹本。老師布置的作業實在夠多了,實在沒必要自己再搞兩三本復習資料。
關鍵在就於,每次作業、做題,我都是認真對待的,不放過任何壹個生詞、不放過任何壹個碰到的復雜句子。
除了老師布置的常規任務之外,我自己還有幾個自制任務。
我當時手頭有本中級的短語詞典,每天午飯後午睡前壹個小時,我找了個地方去大聲讀、背。
這裏面有大量超出考綱的東西,我也沒管,背就是了。到高考前,這詞典我背了壹大半。
晚飯之後,晚自習之前,跑步。
那時我們學校後面是大篇的松樹林,我就跑到那邊,到林子裏喊英語。
這是受瘋狂英語的啟發。
大聲喊出來,其實也算是對學習壓力的壹種發泄。
除了下雨,這事我也壹直幹到高考前。
我還記得有壹天,我們那罕見地下了場大雪,我站在雪地裏喊英語,特有感覺。
說個插曲,我這些事幹得成習慣了,就引起了別人註意。
當時就有個學妹跑過來問我怎麽學英語的,聊了很多。
這事我記得,是因為那學妹不錯啊,我挺喜歡的,可是咱們沒戀愛。
現在想想都有點後悔。
高三,我就這麽過來了,英語基礎打得很牢。
但是,考砸了,除了英語發揮正常,其他科目,特別是文綜拖了我很大的後腿。
只考進二本。高考後估分的時候,我們班主任說我太保守了,估低了,可我自己知道確實不理想。
這件事情,我爸也壹直耿耿於懷。
高三的時候,我爸最喜歡開家長會了,因為他兒子的成績讓他很有面子。
可是高考居然沒上壹本,他認為我這是有意報復他。
(因為某種原因,我跟我爸的關系很緊張。當時我填報誌願、專業的時候,也沒跟他商量過。全選外省院校,遠走高飛。)
然後嘛,我就從江西到雲南昆明壹所二本讀大學了。
PS.雲南人才真是聰明,大家商量好了壹樣,大家都不努力讀書,全省分數線都很低,照樣可以讀好大學。江西人、湖北人要付出10倍努力來上個壹本,雲南花7倍就好了。雲南這招真高明,大家壹起用功的話,分數線就提高了,還不如大家都省點力,分數線降下來,大學照上不誤。所以,我很佩服。以我當年的總分,在江西,上壹本還差點,如果在雲南的話,都超出他們壹本分數線20多分了。
高三那年英語基礎確實打得很牢靠了。
上了大學,我們英語老師也稱我“高手”,後來,同學就拿這個當我外號了。
再後來,我就忘掉高三那股子認真的勁了,泡圖書館、網吧,中學沒機會看的書,大學都看了。網吧天天上。專業都沒放在心上。
稀裏糊塗就畢業了工作了。
這就是我的求學之路了,現在總結起來,可取的也就是當年那股子認真的勁和堅持,總是嚴格要求自己。
高三如此,初三也是如此。
我初中英語也並不是拔尖,每次都是到了關鍵時刻,我會激發出自己。
初三那時也跟換了個人壹樣,上英語課,老師壹提問,我就舉手,哪怕我明明不知道答案,我也舉手。我就是需要出錯,讓老師當堂幫我改正。
這事到後來,時間越往後,出錯的機率就越低了。
然後,那時我有3個好朋友,就相互較勁,基本上老師提問,我們3 個都同時舉手。
初三的英語老師是我很欣賞的那種,我這輩子沒碰到第二個這種老師,整個初三,從不拖堂,常常是下課鈴前兩三鐘,他正好講完,鈴還沒響,下課。沒辦法啊,他教學水平高,學生成績好,就是這麽任性。
因為妳的提問,我想起了這些東西。
裏面或許有具體的方法,但是沒必要照搬。
方法是因人而異的,聰明人自己會在學習過程修正方法。
但是,千萬別試圖走捷徑。
很少人是天才,我覺得做任何事情只有壹條捷徑,就是下苦功。
金庸寫的郭靖就是個笨人,可是下得了苦功。黃藥師其實很瞧不上這種笨人。壹本《九陰正經》,別人可以過目不忘,郭靖沒這本事,他就反復背。別人看1遍就能記下的東西,他記不住,他就看10遍。
我時常也會想起以前讀書的那些事。
學的東西,以後很可能是無用的。
我學了這麽多年英語,現在也用不上。
上了大學所讀的專業,跟我現在的工作也沒關系。
但是,這不是什麽重要的事情。《那些年我們壹起追過的女孩》裏面說:人生本來就有很多事情是徒勞無功的。
我畢業後重新讀了馬克思壹些理論,覺得很有道理。有些事就跟人砍樹壹樣,妳的本來目的就想獲得木材,可是,如果木材被偷了,妳是不是壹無所獲?不是的,妳最重要的收獲是在砍樹的過程中鍛煉了自己的肌肉和技能。提高了妳自身的能力,幹別的事情也會很出色。
我看壹些二戰歷史,對於這些二戰老兵戰後的成就特別感興趣。這些年輕人在二戰的時候參加戰爭,戰爭結束後,他們除了開槍殺人,幾乎什麽都不會。戰爭教會他們的東西,在戰爭結束後壹無是處。可是,戰爭鍛煉了他們自己。因此,很多二戰士兵放下槍之後,投入別人行業,照樣做得比別人優秀。
我還是個庸人,因為我已經忘掉了自己以前的壹些特點了。
我也需要向過去的自己學習。
對自己不妨狠壹點。
人總得做那麽壹兩件讓自己刮目相看的事情。
很多事情,我們以為自己做不到,可實際上我們能夠做到。
我有段時間很胖,後來只用了壹個月的時間,我減了15斤。
我沒有餓自己。當然,節食是有的,那個時候我開始吃素。
剛開始吃素,真是餓得發暈。後來堅持吃了半年,過年回家,壹吃葷菜都有點嘔心。
吃素,只是我減肥計劃的壹個部分。
後來,我附近那家素菜館搬走了,我又吃葷了,可是體重也維持在65公斤。
重點在於跑步。
每天晚上跑步兩小時。我堅持了壹年半,後來因為我搬到另壹個城市才停止了。
我第壹次跟兩小時的時候,腳都磨破了,第二天路都走不動了。因為我不是慢跑。
我劃定了我的跑步的循環線路,必須兩小時跑完。跑不完,回不到家。
壹開始在體育場跑,規定圈數。
後來我就出門,跑壹段路,跑步上山,再繞回來。
當年我在珠海,珠海有座板障山,光是走路上山就得壹個小時,我是跑上去,看看夜景,再跑下來。
珠海的夏天是很熱的,跑回來,衣服跟用水浸過壹樣。
我沒想過我能堅持壹年半。可能不是每天都會,有時有其他事不得已要斷壹下,但平均每周會有5天,這還是有保證的。
堅持久了就成習慣,不跑都難受。
很多事情就是這樣,原來苦的,堅持久了就成了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