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我是數論所說之我,他們於五蘊法中,強立主宰,我所,說有十六神我。
十六神我,未見道的人,在五蘊法中強立主宰,有我我所,而有十六種的知見,即:
壹、我,於五蘊法中,有我、我所;
二、眾生,於五蘊法中,有實在的眾生;
三、壽者,於五蘊法中,我受壹期之報命有長短;
四、命者,我之命根連續不絕;
五、生者,於五蘊法中,我能生起眾事,又我來生於人中;
六、養育,於五蘊法中,我生為父母所養育,並能養育他人;
七、眾數,於五蘊法中,我有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眾法之數;
八、人,於五蘊法中,我為能修行的人,與不能修行的人不同;
九、作者,於五蘊法中,我有能力作各種的事;
十、使作者,於五蘊法中,我能使投他人;
十壹、起者,於五蘊法中,我能起後世罪福之業;
十二、使起者,於五蘊法中,我能使他後世罪福之業;
十三、受者,於五蘊法中,我之後身當受罪福之果報;
十四、使受者,於五蘊法中,我能使他受後世罪福之果報;
十五、知者,於五蘊法中,我有五根,能知五塵;
十六、見者,於五蘊法中, 我有眼根,能見壹切之色相。以上十六知見,都是“我”的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