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字拼音為lǜ
律基本釋義:
意為法律、規則,表示約束,如律師等。律也是舊詩中的壹種體裁,如五律、七律。我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樂音分為六律和六呂,合稱十二律。也作姓。
相關組詞:
律師、 法律、 律動 、規律、 紀律、 旋律、 壹律 、定律、 自律 、樂律 、心律 、斛律、 律宗 、七律。
律歷史詞典解釋:
1、與“法”同義。指正式頒布的成文法。《易·師》:“師出以律。”孔穎達疏:“使師出之時,當須以其法制整齊之。”戰國時秦商鞅改法為“律”,《睡虎地秦墓竹簡》中有《秦律十八種》、《秦律雜抄》。後代均沿之,常用作壹個朝代法律的總稱,如秦律、漢律、唐律、明律、清律等。
2、古代樂律學名詞。其意甚廣。產生樂音的有關法則或規律,有生律法或律制之意。不同生律法有不同律制,如“三分損益律”,純律,與尺度相關的音高標準。歷代律尺不同,“黃鐘律”的音高隨之變化為音高標準器(即定律器),用竹管或金屬管作成,尤指律管。
朱載堉《律呂精義·內篇》卷八:“管即律,律即管,壹物而二名也”。半音,典籍稱“高壹律”或“低壹律”,即高半音或低半音;狹義的“律”,即律呂中的“六律”。
3、候氣的儀器。《禮記》鄭玄註:“律,候氣之管,以銅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