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滿滿的意思是目標達成後的喜悅,也可以是和別人(或事)的不幸對比後,對自身處境產生的滿足感。幸福不分階級也不分貧富,取決於人對生活是否滿足產生的情緒。
幸福作為壹種主觀感受,但是又與客觀因素密切相關,它的發展變化表現為個體的特殊性,但它又在社會成長中遵循著普遍的客觀規律,它既受內部因素影響,又受外部因素制約,涉及自然、社會、心理等方方面面。
擴展資料:
其實生活中的幸福很簡單,不是金錢,不是權力。而是小小的壹些小事,家人能在壹起吃飯是幸福,擁有壹個完整的家就是幸福。每個人身邊都有幸福,只是還沒有去發現。
幸福有時候只是那壹瞬間的感動,會讓壹個人壹直癡迷於此,幸福就是滿足,幸福就是知足!壹個人只有主動去找尋幸福,才會得到它。
中西哲學家對“幸福說”有不同的意見,有的主張“精神的快樂為幸福”;有的主張“個人的快樂為幸福”;有的主張“全體的快樂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