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煲與煮好什麽區別?

“煲”現已成為全國普遍使用的烹調方法,它或許是從古代瓦罐制法中分蘗出來的。早期日“煲”者,多為廣東人,所以用廣東方言命名。近幾十年來,隨著廣東煲飯、煲粥逐漸盛行,“煲”制烹調法也在全國廣泛地流傳開來。“煲”有兩種含義:壹為烹調法,用文火煮食物,如煲湯、煲肉;壹為炊具,鍋子、吊子,如瓦煲、水煲。

壹、煲法概述

煲制法,壹般是指使用有蓋的器皿(以前多數用瓦煲,現在質地多樣),放入清水和原料(即湯碼,包括主料和配料),加蓋用慢火長時間煮制,並調以味料,使原料烹至酥爛、湯水濃香的烹調方法。《中國烹飪辭典》釋日:“用於湯菜,壹般先將原料煎後,下砂鍋,並下沸水、配料,以文火燉至軟爛,調味供食。”煲制菜肴,多是以湯為主、湯碼為輔的湯菜,尤以使用瓦煲來煲湯的為佳。它的特點是:通過長時間的加溫,使主料和配料的滋味,溶集在湯水中,使湯芬香、滋潤而味鮮。

煲湯是我國南方人特別推崇的。它的主要工藝過程是:把原料洗凈,經焯水或炒、爆、煎等處理後,按所需湯量加壹倍的清水壹齊放入煲內,先用大火,後改用小火直煲2小時以上(至適度),使部分水蒸發,濃縮成湯水鮮美、香濃的菜肴。廣東人煲湯,根據季節安排,壹般可分為清煲和濃煲兩種。清煲適用於夏秋兩季,湯清潤,味鮮而不膩;濃煲適用於冬春兩季,湯芬香而味濃郁。

近幾年來,又興起了壹種料多湯少的“煲仔菜”,將易成熟的葷素原料配好後放入砂煲或黑釉煲、雙耳彩釉煲內加熱至熟,連煲上桌,供客人食用;或者將葷素原料加工至七八成熟,再裝入煲中,上火加熱至熟,上桌後熱氣沸騰。煲肴可作為零點、宴席菜在各大小飯店大行其道,特別是冬春季節,深受廣大顧客的歡迎,如毛蟹豆腐煲、蝦子什菜煲、魚香茄子煲、蒜豉河鰻煲、小煲雙足跳等等。

二、煲法探源

煲法與煮法是同出壹源,大概是陶器出現並用於烹飪後最早使用的壹種烹飪方法。火的運用和控制促使陶器誕生。原始人發現黏土經過火燒之後變硬,不再變形,於是經過多次試驗和探索,發明了陶器,這大約是8000~90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在裴李岡文化遺址中就發現了大量的三足陶器。陶器發明之後,馬上就被用來作炊具和食具了。“釜”、“鼎”、“鬲”、“甑”是最早出現的陶制炊具。前3種都是煮食用的鍋子,區別是:釜底部無足,鼎有3個實心足,主要用以煮肉食,負載大;鬲有三個空心足,主要用來煮粥飯,負載小,空心足可以加大受熱面。在陶器中煮粥、飯,米放在釜中(或鬲中)加熱,上面有蓋以保熱,下面有水作導熱介質,溫度均勻而穩定,這樣煮出的粥和飯不會像以前(陶器未出現時)壹樣夾生和焦糊,而且能夠很快地把水煮沸或把食物煮熟,提高了烹煮的速度。由此,也將人類的烹飪歷史由簡單的燒烹飪方法進入了煮蒸(“甑”的功能)階段。那時的陶罐煮(煲)法極為簡單,以水傳熱直接把食物烹熟。後來,隨著烹飪技術的發展,煲逐漸從煮中分化出來,<span class='pingbi'><span class='pingbi'>獨立</span></span>成宗,而對火候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了。

用煲法烹肉是我國古代常用的烹飪方法,把肉類食物放在封閉的陶器中煮熟或熬爛。如南朝時的“奧肉”,即指煲肉。唐代由於飲食業的高速發展,“煲肉”的花色品種也隨之多起來。唐代萬年縣尉段公路在《壯戶錄》中就介紹了兩種煲肉菜:壹是“煲豬肉”,壹是“煲牛頭”。“煲豬肉”是將豬肉切成大方塊,腌制後,用緩火煮約3~4小時再倒入甕(陶器盛具),這種在臘月制成的煲肉,可以放置壹段時間不易腐敗。“煲牛頭”選取嫩牛頭,去毛燙洗後,加調料煮熟,把牛頭切成手掌大的片,加香料入甕中,以黃泥密封甕口,然後再放在火上加熱,(又稱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