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科技產業中,由於:
——勞動者結構發生了基本變化,智力勞動者(專科以上)已占到絕大比重。如美國,在泰勒時代,體力勞動者占90%,智力勞動者占10%;到20世紀九十年代,體力勞動者下降到20%,智力勞動者上升為80%;預計到2010年,將會變為10%和90%。在信息產業中,後者的比重更大。
——科技創新,在經濟增長中的貢獻占有主導地位。在發達國家,產品價值中的科技含量已達到70%以上。
——在高科技產業、特別是信息產業中,知識創新已成為經濟增長的核心因素,知識成為主導性生產要素。如,軟件業中知識可以直接轉化為產品(“視窗”軟件)。
——高科技產業的重要特質之壹,就是知識創新者、價值創造者、資本所有者壹體化了。而且,要素的組合效益與資本的運營效益已大大超過了諸要素個別價值之和。因而,這些勞動加入了價值創造的行列。
這樣,“勞動”已經遠遠超出了“體力勞動”的範圍,如果仍然沿用只有體力勞動才是價值源泉的命題,就無法解釋高科技產業中的“超超額利潤”了。我有壹個不成熟的看法,即認為在高科技產業中,從原料到最終消費品,需經過四個層面的勞動:變形性勞動,變異性勞動,組合性勞動,運籌性勞動。
第壹,變形性勞動。這是體力層次的勞動。即:原料加工成傳統產品的勞動,實現資源與勞動的整合。如將沙礦淘選成矽,在既定設計圖紙下的焊接、組裝、包裝上箱等等。
第二,變異性勞動。這是科技層次的勞動。即:通過高科技的投入,使原有資源不只是改變形狀和位置,而且改變性質(理化的或生物的變化),實現資源、勞動與科技的整合,形成壹種嶄新的物質(產品)。如矽變成芯片、實用軟件等。
第三,組合性勞動。這是管理層次的勞動。即:通過管理工程的註入,使各種要素與半成品高效率地形成最佳組合性產品,實現多要素的定向整合,成為最具競爭力的商品。其價值又會疊加。如合理的企業組織與科學的工藝流程將研發出來的軟件成果變成美觀、實用、價格合理的軟件商品。
第四,運籌性勞動。時至今日,經濟活動已經遠遠超過了傳統商品生產的範疇,信息化、全球化,使資本的運營、市場的選擇、風險的防範等活動,在企業的興衰成敗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這種運籌層次的勞動,實際上覆蓋了以上三個層次以及後續階段,是通過資本所有者與經理層的合作,實現資本、勞動、科技、商品與市場的大整合,最終實現價值的創造過程和價值的實現過程。
應該說,這四種勞動都不同程序地創造新價值。上述四個層次的勞動,從第壹層次到第四層次,其創造的價值量和承擔的風險,都是依次遞增的。如果說,變形性勞動創造壹般性商品價值,則變異性勞動創造精品價值,組合性勞動創造品牌價值,運籌性勞動創造名牌價值。顯然,壹般商品的價值也是不能和精品商品相比的,精品商品的價值是不能和品牌商品相比的,品牌商品的價值也是不能和名牌商品相比的。
與此相對應,在高科技產業中,體力勞動者主要創造了壹般商品的新價值,智力勞動者主要創造了精品商品的新價值,管理勞動者主要創造了品牌商品的新價值,資本所有者和高層管理者主要創造了名牌商品的新價值和企業無形資產的新價值。這裏,我想有必要討論壹下關於資本所有者的剝削問題。有的學者為證明資本所有者高收入的合理性,甚至否定剝削的存在,又回到了“三要素論”,這是不可取的。如果這樣能解決問題,又何必費那麽多筆墨,只須把薩伊請回來就行了。問題在於,在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過去那種資本所有者的收入完全等同於剝削收入已經很不確切了。排除完全靠食利的資本所有者,當今的資本所有者的收入結構已經復雜化了。其收入,至少包括五個部分:壹是“死要素”的租金、利息收入,這是對壹切公民(甚至***產黨員)都通用的;二是擴大再生產基金,這是社會必要的;三是“運籌性勞動”的報酬,這在全球化大競爭中有舉足輕重的意義;四是技術與管理創新的勞動回報;五是純剝削收入。
因此,在剩余價值的分配中,上述四個方面都應有權參與,而且應該按各方在新創造價值中的貢獻率進行分配。
報酬遞增
報酬遞減律,最早是由托馬斯·馬爾薩斯於1798年提出的。19世紀七十年代,英國的傑文斯、奧地利的門格爾和法國的瓦爾拉斯幾乎同時提出了邊際效用遞減原理,創立了邊際效用價值論,被經濟學界稱之為經濟學說史上的第二次革命,即所謂“邊際革命”。在此基礎上,馬歇爾集其大成,建立起微觀經濟學體系。
大家都熟悉,邊際價值論是以主觀價值論代替了客觀的勞動價值論,認為在壹個競爭的市場中,價格決定於邊際供求關系,由於資源的稀缺性,各種產品用途的估價就會出現效用遞減。
如果用馬克思主義的經濟理論來解釋報酬遞減律,是這樣的:報酬遞減這個現象,客觀上是存在的,但它只是壹種很有局限的、在特定條件下才會出現的規律性現象。這些條件主要是兩個:壹是技術不變,二是存在完全競爭。即是說,在技術不變的條件下,壹種技術在初始階段,由於其勞動生產率高於社會平均勞動生產率,因而能帶來超額利潤。但由於完全、自由的競爭(自由進入),別人也可以模仿,生產者多了,就會帶來利潤的平均化——收益遞減了(在農業中,則是土地報酬遞減)。由此,就存在兩個悖論:壹、如果技術進步的頻率大到可以沖銷利潤平均化的速率,那麽遞減就不會出現;二、如果出現某壹生產領域的壟斷(競爭之不可能),則遞減也成問題。
信息產業的出現,情況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大大動搖了報酬遞減的理由,甚至出現了報酬遞增的現象。報酬遞增會不會取代報酬遞減而成為壹種“規律”呢?現在下結論還為時尚早,因為這種現象還沒有在壹切經濟領域中出現。為什麽在信息產業中會出現“報酬遞增”呢?現在初步看來,是緣自下面的“五大效應”:
第壹,創新效應。如果說工業時代技術更新的周期以年為單位計算,那麽在信息時代,這種周期將是以月、日來計算。技術更新的加快,使得“報酬遞減”的第壹個條件(技術不變)幾乎不存在了。不斷地出現新技術,不斷地產生超額利潤,從而沖銷了“遞減”的趨勢。
第二,成本效應。在以高科技為主體的信息時代,“邊際成本”似乎已成多余的了——生產第壹塊芯片的成本是2.5億美元,而到第二片之後,成本幾乎為零(幾美分!)。廠商的全部成本就變成了壹個“固定成本”。邊際成本的下降,利於獲取超額利潤,進壹步弱化了“遞減”的趨勢。
第三,壟斷效應。高科技領域的技術創新,特別是信息產業中的技術創新,往往呈現出“平臺式”的特點——如微軟的Windows從95,97,98到XP,都是在壹個平臺上的縱深創新(或系統創新),而這個平臺是有知識產權的,別人不能進入!這樣就形成壹種“傳承壟斷!高額的超額利潤不能“平均化”,也就不是“遞減”,而是“遞增”了。
第四,網絡效應。網絡越大,影響的範圍越廣,使用和繼續加入的人就越多。人越多,市場就越大,經濟因而呈現壹種正反饋式的發展。須特別提到“有效信息不滅定律”:1-1=1,1=∞。即:壹條有效信息,壹個人消費後,並不妨礙別人消費(這與工業資源不同)。而且,消費的人越多,此信息就越值錢!這樣,“贏者通吃”的網上規則使得用其他網絡(語言)的人就會越來越少。這也在客觀上為壟斷推波助瀾。
第五,慣性效應。比如,當人們長期使用某壹種軟件後,就會形成慣性而很難改用其它軟件。這也從客觀上促使了壟斷程度的加深。
總之,在信息產業中,由於平臺創新、傳承壟斷和邊際成本的消失,使得原來形成“報酬遞減”的技術周期、自由競爭(利潤平均化)幾乎不存在了。這也就是出現“報酬遞增”現象的內在機理!
由此,建立在“邊際效用遞減”基礎上的傳統微觀經濟學將何去何從?目前,這個問題已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註。
分工變化
無論是在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中,還是在西方經濟學中,分工總是和專業化聯系在壹起的。在經濟學詞典中,對“分工(Division of Labor)”是這樣定義的:“每壹個人專門從事生產過程中的某壹方面或某壹階段工作的壹生產方法。分工是現代工業經濟所特有的,它能增進壹國的生產率。”(D·格林沃爾德:《現代經濟詞典》,商務印書館,1981年,第141頁)對“專業化(Specialization)”是這樣定義的:“對不同的個人、產業部門和地區之間的不同的生產活動的劃分。專業化即分工可以存在於生產某壹種商品所必需的多個不同的操作中,……專業化存在的基礎是互相依存,……因此,專業化是各行各業的基礎……。”(同上書,第414-415頁)可見,傳統經濟學對勞動分工的定義,具有如下基本特質:
第壹,分工與專業化是壹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是在專業化基礎上的分工。即:生產分成若幹細小的專門步驟或任務,每個人在小組從事其中壹項專門的工作;
第二,勞動分工是生產力發展的基礎。因為它可以提高勞動者的熟練程度,節約工序轉移的時間、可以便利采用機器操作,從而提高勞動生產率;
第三,分工是朝著專業化愈來愈細的方向發展的,每個人變成知識與技能愈來愈狹窄的“專家”。
信息化革命,出現了壹些趨向相反的新情況:
首先,是“跨功能小組”的出現。由於信息經濟中,“生產工具”主要不再是機器,而是人的“大腦”,需要由具備不同知識和技能的人協同工作、交叉繁殖,才能產生新的設計和產品以降低成本、提高生產率和提高客戶的滿意度。於是,跨功能小組就應運而生。這種跨功能小組,現階段只是“遷就”工業化所造成的專業化分工的現狀而作的壹種權宜融合而已。就其本質發展來說,應該是朝著每個人的“壹專多能”的方向發展。所以,這種趨向,同傳統經濟學的專業化分工顯然大異其趣!
其次,是組織結構的平面化。舊的經濟學的勞動分工理論,往往是和“金字塔”式的縱向組織結構理論相聯系的。這也是壹種分工,即組織形式上的層次分工與專業化。它認定具有不同功能的管理層次和相應控制程序,有利於生產流程的協調動作。但是,到上世紀80年代後期,隨著信息化的推進,已經愈來愈不能適應雇員行為、供應商和客戶三者的“壹體化”趨向。瞬息萬變的市場,使得這種金字塔式的多層次組織形式,不便於及時提供信息,改進工作和提高雇員的首創精神。於是,組織結構由主體化向平面化的過渡便開始了。所謂平面化,也就是壹種“交叉復式結構”。在那裏,雇員沒有固定的辦公桌,他們執行多種功能,沒有傳統的“專業分工”,取消了全部的中間管理層,由上述的跨功能小組直接向經理負責。顯然,這種“交叉復式結構”,也是對傳統分工理論的壹種挑戰,是在組織形式分工上的挑戰。
再次,是商業過程的重塑。隨著高級計算機和信息技術的推廣、普及,在商業過程中只需用少數人就可以更快地完成商業活動中多種作業和任務的整合:壹個辦事員坐在收款臺後,用壹臺電腦就可以即時核對受委托接受的定單,並分配支付的款項。原來大量的票據處理工作,全都沒有了!原來許多繁瑣的“額外活動”都取消了,多種商務活動通過電腦和信息技術被整合了。因此,商業活動過程中原來的分工與專業化,也就被整合成壹種綜合性的活動了。
以上這些新的現象,無不對傳統的勞動分工理論提出了挑戰,說明信息化條件下的分工同工業化條件下的分工,將可能具有完全不同的特質。如果說,工業化的分工是壹種分析式的分工,信息化的分工則是壹種綜合式的分工;工業化的分工是壹種愈益專業化的分工,信息化的分工則是愈益多能化的分工;工業化的分工是壹種人依附機器的分工,信息化的分工則是人創造機器、使之服從於人的智能發展需要的分工。
這種分工發展的結果是:工業化的分工使人愈來愈成為機器的壹個“部件”,信息化的分工使人愈來愈得到自由而全面的發展。
壟斷新義
反對壟斷,鼓勵競爭,這在傳統經濟學和發達經濟體中,幾乎是天經地義的事。多數發達國家都制定了相關的反托拉斯法。但是,在新的信息經濟中,卻出現了新的情況,使得“壟斷”的定義乃至對策似乎有重新加以界定的必要了!
信息化的推進,壹方面的確大大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使競爭更加劇烈,似乎市場更趨完全了,甚至有人提出“歡迎亞當·斯密歸來”。然而,不要忽視,這只是在既有商品的流動市場上是這樣的。而在新商品的創新領域則完全不是如此!在創新的領域(從點子到研發再到新產品),信息的不對稱現象不僅不可能透明化,反而是更加的不對稱——相互保密了。因為,壹個好點子壹說出去就給別人“偷”去了,不值壹文了。不僅如此,正如我們在前面關於報酬遞增的機理中所講的“傳承壟斷”,由於知識產權的保護,由於報酬遞增所形成的巨大經濟實力的傾斜(有能力收購其他競爭對手的公司),由於“用戶基礎”的變化(使用某個產品的慣性和廣泛性的基礎),從而就可能“鎖定”市場,造成新的市場不完全和新形態的壟斷。
新壟斷與舊壟斷,如何區別?有待實踐的發展,現在還說不很清楚。但我個人認為,有兩點是十分清楚的:
(1)舊的壟斷,是憑借對資本占有上的優勢,通過資本的集中而形成的對市場的獨占趨勢;新的壟斷,則是憑借對知識占有上的優勢,通過不斷創新、推出新產品而形成的對市場的獨占趨勢。
(2)舊的壟斷,由於是憑借資本優勢使自己的產品獨占市場份額,由於報酬遞減的驅使,因而是對既有技術的壹種“保護”傾向,排斥新技術取代舊有技術,是阻礙創新的。新的壟斷則不然,由於它受報酬遞增激勵,壟斷則是和技術的縱深創新、不斷創新相聯系的!
顯然,對待這種新形態的壟斷,的確是個復雜的新課題。美國在這個問題上是否犯了錯誤?是否用舊的壟斷觀和反壟斷法錯誤地處理了新壟斷問題?很值得探討。目前,國內外對此都有不同的看法:
——美國W.布賴恩·阿瑟教授和薩爾坦·科馬裏教授就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1994年以來美國GDP持久增長,造就90年代的經濟成功,應歸功於高科技產業的迅速增長,特別是軟件和計算機公司爆炸性的增長。全部GDP增長中30%是這個行業所提供的。而其中,微軟又是它的“火車頭”!
因此,阿瑟認為:“反托拉斯者在控制因收益遞增而獲得支配地位的高科技公司時必須謹慎從事。控制這樣的公司將扼殺創新。”(《信息時代的經濟學》P.141-143頁)
——我國《光明日報》2001年9月19日刊發了壹篇署名智以方的文章,文中也指出:1995年,由於視窗95的推出,給IT產業帶來了旺盛的增長動力,世紀末世界又寄希望於視窗XP的推出。但由於反壟斷官司的原因,使微軟遲遲不敢推出XP,即使IT業的發展出於出現“低谷”。是否由於此使美國經濟加快了衰退的步伐?這是很值得繼續觀察的。
供求關系
在傳統經濟學那裏,需求與供給的關系是很明晰的,它們二者是構成價格機制的兩大杠桿——需求曲線與供給曲線的交點形成市場的均衡價格;價值產生於供給方,消費者則是價值的破壞(消耗)者;等等。近幾年來,由於新經濟的興起,供求問題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首先,是由於直接商業模式出現而形成的供給與需求壹體化趨勢。供應商、制造商與客戶之間的界限,已經越來越模糊了。這種壹體化趨勢,使傳統觀念中供給與需求發生了壹系列的變化;
第壹,供給者可以直接控制需求。例如,美國的格裏嬰兒用品公司設計了壹套“供給予鏈”,通過進入客戶的電子數據庫交換銷貨點的交易資料和與客戶建立私人電子聯系,開發出能對需求的變化迅速作出反應的系統。又如,現代的廣告,在促進消費(需求)方面的作用,已經遠遠超出了傳統經濟學的“理性選擇”的邊界——如果都是理性選擇,供應商何必花大量的投入去做廣告?
第二,制造商可以滿足個性需求。例如,在美國,運用壹個多體選擇和定購系統,客戶就可以直接從工廠定購壹部按自己意願設計“定制”的汽車。這樣,供給和需求的獨立性就大大削弱了,二者的界線難以分清了。
第三,供給與需求的融合趨勢。可以說,有什麽潛在的需求,就會有什麽供給。由潛在需求→點子→創新→供給之間的時差大大縮短,甚至看不到距離了。這些變化,都是由電子商務發展所帶來的,人類似乎進入了“電子需求與供給”的時代。
其次,是由於經濟全球化而形成的“外購”,使得供給與需求也變得不清晰了。
以上這些新的情況,都對傳統經濟學的供求理論提出了質疑:
——誰是供給者,誰是消費者?
——是需求決定供給,還是供給決定需求?
——價格還是效用的指示器嗎?
——消費者在價值創造中有沒有作用?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