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的秘書真的太多了嗎?
歸納起來,主要有三方面觀點:壹是認為領導依靠秘書輔助開展工作的,容易進入“拐杖化生存”的狀態,不利於領導幹部開展工作;二是認為秘書“狐假虎威”損害領導形象,權力過大導致腐敗,升官太快使人趨之若鶩,並舉出好幾個知名案例以為佐證;三是堅定地“捍衛”副部級以上領導才能配備秘書的規定。 “秘書”是什麽?《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秘書是掌管文書並協助機關或部門負責人處理日常工作的人員。”隨著社會和經濟發展程度越來越高,作為社會細胞的大大小小的組織需要細化分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內部結構設置是最經濟而理性的,企業規模由小到大,行使企業行政輔助職能的部門、人員配置也同比呈細密增長之勢。壹個小工廠,可能只需要壹個文員就能夠辦理所有的行政輔助事務,發展到壹定規模,就會陸續增設行政部,細分行政主管、行政助理、總經理秘書,再往後就會增設行使不同功能的總經理助理、總經辦、高級秘書。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不因時利導,很容易重復刻舟求劍的故事。如果發現大量不符合規定的專職秘書,別忙著清理,不要像清理民辦教師那樣,而是要先認真調查清楚秘書是不是需要裁撤的“冗員”。就筆者看來,現在各級黨政機關領導的秘書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去年中央出臺規定,對地方黨委副職進行削減,實行“壹正二副”後,有效改變了黨委副書記和政府副職之間的權限和職責重疊。在這樣的情況下,黨政領導幹部需要擔當的職權更加重大,需要處理的工作更加繁瑣,集中精力審慎決策、部署落實、檢查督導、考察幹部,必然需要秘書輔助處理許多瑣碎具體的工作,抓大而放小。就其趨勢而言,應當是各級各類機關部門的領導幹部(包括副職)職數下降,而秘書人員增多。 那種僅靠舉例和想象、沒有進行過負責任而科學的數字統計,就危言專職秘書危害、素質問題的觀點不僅站不住腳,而且顯得荒唐輕率。無論中外,犯法的警察恐怕是多過弄權的秘書的,可幾乎沒人以此來呼籲控制警察的數量,而是從加強警察職業素質建設、加強法制監督等方面提出可行而公道的見解。 看官們習慣艷羨秘書的快速提拔,而難以見到或視而不見秘書工作的高負荷、高壓力。沒有機關和領導會把草包、弄臣小醜拿去做秘書,無論是機關單位,還是國企民企外企,對秘書人員的綜合素質的要求永遠要高於同年齡段、同職級的組織內其他成員。李真等頻頻被作為例子的高官秘書,之所以能夠借用、使用領導的權力而危害社會,關鍵不在於秘書,而在於領導,在於對領導幹部過於集中的權力缺少監督。 同時,需要真正重視和削減的是秘書在領導面前過強的從屬和依附關系。哪怕是專職秘書,也是機關、部門、企業的秘書,是組織內的獨立個體,不是某個人的私人使用品。如果沒有明確列入法定的工作職責、不是規定的生活秘書和勤務員,專職秘書去解決領導的生活問題就顯得離奇而無奈。這其中,應當通過明確的制度和有效的監督予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