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許慎[1]首創。他在《說文解字[2]》中把形旁相同的字歸在壹起,稱為部,每部把***同所從的形旁字列在開頭,這個字就稱為部首。如木、杜、李等字都屬木部,木就是部首。自許慎創立以形旁編排文字的方法以後,這種方法千百年來壹直為編纂字書的人所采用,只是分部的多寡有所不同。如《說文解字[2]》分為 540部,《康熙字典》分為214部,《新華字典》分為189部。
字典為了給漢字分類而確定的字類標目,是從分析字型的結構產生的。具有字型歸類作用的偏旁,是字書中各部的首字。
部首教程
部首是給同壹偏旁的漢字所立的類目。有兩種性質不同的部首:壹種是文字學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六書體系,只有同壹意符的字才可隸屬同壹部首。另壹種是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它按字形結構,取其相同部位,作為查字依據,分部排列,其相同部位稱部首。如“甥”,“舅”二字,《說文解字[2]》根據六書體系,都歸“男”部;《康熙字典》則依檢字法原則,以“甥”入“生”部,“舅”入“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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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首是將漢字裏***通可見的相同偏旁,拿為作為分類漢字的基準。所有漢字勢必分類在某個部首中。部首的概念由東漢許慎[1]所著之《說文解字》(紀元100年/永元12年)所創,從此字書使用部首作為漢字的檢字方式成為壹般的習慣。部首分類的誕生歷史 第壹個采用部首作為漢字分類的是《說文解字[2]》。《說文解字[2]》將小篆的漢字分類在540個部首裏,並將這些漢字的造字原理歸類成“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等六書的原理加以說明。
《說文解字[2]》的部首分類最大原則是部首必須對此漢字之結構有所意義,因此,“殺”與“放”等形聲字也被訂定成部首。另外,“壹”到“十”的數字、“甲”到“癸”的天幹、“子”到“亥”的地支都被選擇作為部首。雖然部首排列法強調部首應與文字有所關聯,但又受到陰陽五行理念的影響,以“壹”部開始,並以地支末尾的“亥”部結束,故作為分類方式,並不容易查詢到自己想要查的文字。
之後、許多字書模仿《說文解字[2]》,以部首來分類漢字。如《玉篇》(542部首)、《類篇》(540部首)等,這些字書采用的字體已經是楷書,內容也不是解說文字的來源,而是說明字義為主。但使用的部首幾乎與《說文解字[2]》相同,不易檢索的缺點仍在。
在中國,長時間由於為了容易檢字,相較於采用部首別的方式整理漢字,采用韻目排列漢字的字書更風行。這樣分類有助於填詩、檢字方便。例如宋代時也有人出版了改以韻目順序排列的說文解字[2]。
接著,遼代的僧侶行均之《龍龕手鑒》(242部首)、金代的韓孝彥、韓道昭的《五音篇海》(444部首)等字書,開始嘗試調整部首數量,追求更高的檢字方便性。尤其《五音篇海》中,首度將同壹部首內的漢字(部分)采用筆畫數排列。但這些字書的部首本身仍不是采用筆畫數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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