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規定:
第三學段(5~6年級)
(壹)識字與寫字
1.有較強的獨立識字能力。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000個,其中2500個左右會寫。
2.硬筆書寫楷書,行款整齊,有壹定的速度。
3.能用毛筆書寫楷書,在書寫中體會漢字的美感。
(二)閱讀
1.能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
2.默讀有壹定的速度,默讀壹般讀物每分鐘不少於300字。
3.能借助詞典閱讀,理解詞語在語言環境中的恰當意義,辨別詞語的感情色彩。
4.聯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積累,推想課文中有關詞句的內涵,體會其表達效果。
5.在閱讀中揣摩文章的表達順序,體會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領悟文章基本的表達方法。在交流和討論中,敢於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斷。
6.閱讀說明性文章,能抓住要點,了解文章的基本說明方法。
7.閱讀敘事性作品,了解事件梗概,簡單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場景、人物、細節,說出自己的喜歡、憎惡、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閱讀詩歌,大體把握詩意,想象詩歌描述的情境,體會詩人的情感。受到優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勵,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
8.學習瀏覽,擴大知識面,根據需要搜集信息。
9.在理解課文的過程中,體會頓號與逗號、分號與句號的不同用法。
10.誦讀優秀詩文,註意通過詩文的聲調、節奏等體味作品的內容和情感。背誦優秀詩文60篇(段)。
11.利用圖書館、網絡等信息渠道嘗試進行探究性閱讀。擴展自己的閱讀面,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100萬字。
(三)習作
1.懂得寫作是為了自我表達和與人交流。
2.養成留心觀察周圍事物的習慣,有意識地豐富自己的見聞,珍視個人的獨特感受,積累習作素材。
3.能寫簡單的紀實作文和想象作文,內容具體,感情真實。能根據習作內容表達的需要,分段表述。
4.學寫讀書筆記和常見應用文。
5.能根據表達需要,使用常用的標點符號。
6.修改自己的習作,並主動與他人交換修改,做到語句通順行款正確,書寫規範、整潔。
7.課內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40分鐘能完成不少於400字的習作。
(四)口語實際
1.與人交流能尊重、理解對方。
2.樂於參與討論,敢於發表自己的意見。
3.聽他人說話認真耐心,能抓住要點,並能簡要轉述。
4.表達要有條理,語氣、語調適當。
5.能根據交流的對象和場合,稍作準備,做簡單的發言。
6.在交際中註意語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語言。
(五)綜合性學習
1.為解決與學習和生活相關的問題,利用圖書館、網絡等信息渠道獲取資料,嘗試寫簡單的研究報告。
2.策劃簡單的校園活動和社會活動,對所策劃的主題進行討論和分析,學寫活動計劃和活動總結。
3.對自己身邊的、大家***同關註的問題,或電視、電影中的故事和形象,組織討論、專題演講,學習辨別是非善惡。
4.初步了解查找資料、運用資料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