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沒有區別。
執著:漢語詞語,讀音為zhí zhuó。“執著”亦作“執著”,現在常用的書寫是“執著” 。
釋義:壹指固執或拘泥;二指堅持不懈;三指佛教用語,指對某壹事物堅持不放,不能超脫。
這兩個詞語在不同的漢語詞典中的解釋是:《新華詞典》中只有“執著”條目,而《現代漢語詞典》之中只對“執著”作了詳細解釋,“執著”則解釋為“同‘執著’”。滬教版五年級下冊語文書中為“執著”。
據詞典解釋,執著原為佛教用語,指對某壹事物或某壹信念極強的渴望,無法釋懷,為達目的不惜壹切代價,不能超脫。後來指固執或拘泥,也指堅持不懈。
擴展資料:
引證解釋
亦作“ 執著 ”。
1、原為佛教語。指對某壹事物堅持不放,不能超脫。
《百喻經·梵天弟子造物因喻》:“諸外道見是斷常事已,便生執著,欺誑世間作法形象,所說實是非法。” 唐 白居易 《傳法堂碑》:“凡夫無明,二乘執著。”
2、泛指固執或拘泥,亦指對某種事物追求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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