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人是古代官職名,隨朝代更叠官職大小地位有所變化。
舍人,官名。《周禮·地官》之屬有舍人,掌理王宮中用谷之政務,計其人數多寡、爵秩高下,以定祿食用谷之多少(舍人掌平宮中之政,分其財守,以灋掌其出入者也。)。秦統壹六國後以舍人為丞相及其他大官之屬官,漢代以舍人為皇後、太子及公主的屬官。
西晉初曾設中書舍人,主管起草詔令、參與機密,權力漸漸加大。隋唐時名稱叠有變更。唐中葉後,帶有舍人二字的官職較多,如起居舍人,掌修記言之史,置通事舍人,掌朝見引納;明清內閣中書科設中書舍人,掌書寫誥敕,地位已大不如前。
此外,宋有閣門宣贊舍人,直省舍人、侍儀舍人,明有帶刀散騎舍人,則皆為近侍武職。
擴展資料:
歷史
舍人之名最早見於《周禮·地官》,是國君的親近屬官。秦漢置太子舍人,魏晉有中書舍人,隋設內史舍人,唐初也有內史舍人,後改中書舍人。《唐書?職官誌》列有中書舍人、太子中舍人、太子舍人、起居舍人、通事舍人、太子通事舍人。宋、元時稱顯貴人家的子弟為“舍人”。
明代稱應襲衛所職位的武官子弟為“舍人”或中書舍人。
宋朝以後,以“舍人”及“舍”稱官宦、世族、士紳、地主之家的子弟,類似員外[來源請求],閩南則冠以“阿”字為首,故稱“阿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