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世紀的基督徒敬拜基督和崇拜天父,奉父、子、聖神的名受洗(受浸),卻沒有使用“三位壹體”的名詞。第壹、二世紀的教父運用三位壹體的概念,但沒有使用這個名稱。最先使用“三位壹體”壹詞的,是拉丁教父特土良。
特土良的巨著《駁帕克西亞》中,他把三位壹體的教義提出壹個完整又相當清楚的陳述。三位壹體論首先要能了解這些詞匯的來源,或許便能明白其意義和重要。
特土良是三位壹體論中用詞的最大創意者,他發明了許多的新字,其中最重要的有三個:
三位壹體 特土良發明了“三位壹體”壹字,從他之後,這個字成為基督神學的術語。
雖然有人嘗試用別的方法和用詞,但特土良的影響最大,這個名詞在西方教會成為標準用語。
位格 ,在日常英語中不過是指“壹個人”。
特土良認為,“壹位”便是指說話、行事的那位。“壹個本質,三個位格”的意思,就是在人類得贖的過程中,壹位神扮演了三個不同但相關的角色;在多重角色之下,其實是壹位演員。
本質 意思是指,基本上的本體存在,表達神內部基本的壹體,盡管在向人啟示時,神似乎顯得很復雜。
“本質”是三位壹體之三個位格所***有的。它不是三個位格之外的某個東西,而是表達其***有的基本合壹,就是“獨立但不分裂”。
由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召集,第壹次基督教大公會議(後世稱為第壹次尼西亞公會議)在西元325年召開。
在第壹次尼西亞公會議中,只討論了聖子和聖父同質的問題,聖靈(聖神)的正統性並未有在《尼西亞信經》提及。
關於聖靈的地位,《天主教歷史淺談(上二十三)》指出:“凱撒勒雅的主教巴西略,寫了壹部《論天主神聖》的書,他在著作中指出,聖神與聖父和聖子是同性同等的。”
及至西元381年的第壹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大公會議在重新修訂《尼西亞信經》時上加上了聖靈的描述。
第壹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是於公元381年在君士坦丁堡舉行的第二次基督教大公會議。此會議繼續討論聖父(即天父)及聖子(即耶穌)本質的教義。結果,此大公會議修訂了《尼西亞信經》的內容,做並獲得壹致通過。進壹步奠下三位壹體的神學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