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成語詞典 - 朱熹所說的“格物”為何意

朱熹所說的“格物”為何意

格物,意為窮究事物的道理或糾正人的行為,“格”在這裏有“窮究”的意思。格物致知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的壹個重要概念,最早出自於 《禮記?大學》,後來成為認識論的重要問題。

朱熹在程頤思想基礎上,提出了系統的認識論及其方法。他說,知在我,理在物,這我、物之別,就是其“主賓之辨”,認為連結認識主體和認識客體的方法就是“格物致知”。朱熹訓格為至、為盡,至:謂究至事物之理;盡:有窮盡之意。他訓物為事,其範圍極廣,既包括壹切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亦包括心理現象和道德行為規範,“格物”就是窮盡事物之理。他認為格物的途徑有多端,上至無極、太極,下至微小的壹草壹木、壹昆蟲,皆有理,都要去格,物的理窮得愈多,我之知也愈廣。由格物到致知,有壹個從積累有漸到豁然貫通的過程。朱熹認為,“要貫通,必須花工夫,格壹物、理會壹事都要窮盡,由近及遠,由淺而深,由粗到精。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成四節次第,重重而入,層層而進”,“窮理須窮究得盡,得其皮膚是表也,見得深奧是裏也”。人們必須經過這樣由表及裏的認識過程,才能達到對理的體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