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簿:文狀、起訴書之類;對簿:受審問;公堂:舊指官吏審理案件的地方。後來指在法庭上對質或上法庭打官司(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添加了“雙方在法院打官司”這壹詞條)
出處 《史記·李將軍列傳》:“大將軍使長史急責廣之幕府對簿。”
也做“對簿公庭”
例如: 1.美國首都華盛頓地方法院6月23日就白宮和國會因2006年8名聯邦檢察官被解職風波而發生的爭執召開審前聽證會,白宮和國會各自派出法律代表對簿公堂。
(2008年6月25日《檢察日報·美國白宮和國會對簿公堂》)
2. 合約到期仍使用商標,上島咖啡與兩加盟商對簿公堂。
(2008年6月19日《第壹財經日報》)
3. 昨日,該案在禪城法院開庭,患者和醫院雙方最終對簿公堂,並圍繞術後喪失功能、是否醫院過失所 致等問題展開了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