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 音:bì lǐ chí lí
釋 義:陰歷九月九日。
近義詞:重陽佳節
出 處:《遼史·嘉儀誌》:九月重九日,天子率群臣部族射虎,少者為負,罰重九宴。射畢,擇高地卓帳,賜蕃、漢臣僚飲菊花酒。兔肝為臡,鹿舌為醬,又研茱萸酒,灑門戶以禬禳。國語謂是日為“必裏遲離”,九月九日也。
成語故事:
契丹語音譯,意為“九月九日”。遼代契丹人節日。每年農歷九月初九,遼國皇帝率群臣以射虎取樂。獵獲少的人要罰設重九宴。射獵結束後,設宴賜臣僚飲菊花酒,吃生切兔肝、鹿舌醬。又用茱萸制酒,灑在門戶上,或加少許鹽喝飲,飲時,男子取茱萸18粒,女子取9粒,用酒送下,民間認為可以避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