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星星又(密)又(多)。
2、星星又(亮)又(遠)。
3、星星又(多)又(明)。
4、星星又(繁多)又(璀璨)。
5、星星又(閃)又(亮)。
擴展資料:
形容詞的用法:
形容詞壹般用來修飾名詞,用作謂語或定語;
壹般來說,表示性質的形容詞可以用“不”和“很”來修飾;
部分形容詞可以重疊,比如長長、高高、大大;形容詞不可以帶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