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雙方家長將腹中胎兒結為婚姻。
[語出] 《魏書·王寶興傳》:“汝等將來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為親。”
[正音] 指;不能讀作“zhí”;為;不能讀作“為了”的“wèi”。
[近義] 青梅竹馬 兩小無猜
[用法] 用來形容家長包攬婚姻。壹般作謂語、定語。
[結構] 緊縮式。
[例句] 新中國法律規定;不允許父母包辦婚姻;更別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