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jǔ àn qí méi
解釋: 案:古時有腳的托盤。送飯時把托盤舉得跟眉毛壹樣高。形容夫妻間互相敬重。
出處
《後漢書·梁鴻傳》:“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古文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勢家慕其高節,多欲女之,鴻並絕不娶。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
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
女求作布衣、麻屨,織作筐緝績之具。
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答。
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
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
妻曰:“以觀夫子之誌耳。妾亦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
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耀,名孟光。
......
遂至吳,依大家臯伯通,居廡下,為人賃舂。
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譯文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有權勢的人相中了他的品性,有很多想把女兒嫁給他,梁鴻全都拒絕不娶。
同縣姓孟的有個女兒,長得又胖又醜還黑,力氣大到能舉起石臼,由於挑剔配偶壹直沒嫁,拖到現在有三十歲了。
父母問她原因,她說:“我想嫁象梁伯鸞那樣賢德的人。”梁鴻聽到這件事情後就向她下娉禮求婚。
她要求父母準備好布衣,草鞋,紡織用的筐緝績這些用具。
到了出嫁的時候,開始她精心打扮之後進門,可七天過去了梁鴻卻並沒有搭理她。
梁鴻妻於是端跪在床邊,說道:“私下曾聽說過夫君高尚的品德,寥寥幾句便就打發數位女子。我也曾回絕刁難過幾位男子,如今卻不知道為什麽被妳責怪,特地過來向妳請教我的過失。”
梁鴻說道:“我想求娶的是那種樸實的,能勤儉持家的伴侶,是能夠和我壹起歸隱到深山裏生活的人。可現在的妳衣著華麗,臉上塗滿粉黛,怎麽會是我梁鴻所希望找的那個人!”
梁鴻妻說道:“我這麽做就是要考察妳的節操而已。我也是有那能隱居深山的服飾。”於是將發髻梳成椎髻,穿上布衣,提著器具來到梁鴻面前。
梁鴻非常開心地說:“這才是我梁鴻妻子真正的樣子,定然能夠侍奉好我呀。”梁鴻為妻子定表字德曜,取名孟光。[1]
......
於是來到吳地。投靠到大家臯伯通門下,住在廊廡之內,受雇幫人舂米作為營生。
每天回家,妻子為他準備飯菜吃食,在梁鴻跟前從不仰視,總是把裝滿食物的托盤高舉到眉毛處,恭敬的侍奉梁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