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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出成語故事中的主要人物

鶴立雞群(嵇紹)

原作“野鶴在雞群”,比喻壹個人的儀表或才能在壹群人中顯得非常突出。晉朝戴逵《竹林七賢論》:嵇紹入洛,或謂王戎曰:‘昨於稠人中始見嵇紹,昂昂然若野鶴之在雞群。’”後世多作“鶴立雞群”,元代耶律楚材《和景賢十首(其壹)》:“節操捐鼠餌,風神野鶴立雞群。”又作“鶴處雞群”,唐代鄭啟《嚴塘經亂書事二首(其二)》:“鯤為魚隊潛鱗困,鶴處雞群病翅低。”又作“雞群鶴立”,清代王韜《月仙小傳》:“(劉父)於稠人中見莊生,頗垂青眼,以為此少年者,雞群之鶴”,比喻在壹群人中儀表或才能最為突出的人,也用於事物。清代梁紹壬《論交十六首(其七)》:“寧為鳳隊鴉,勿作雞群鶴。”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景皓)

語出《北齊書·元景安傳》:“初永(元景安父)兄祚襲爵陳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齊文宣王帝高洋年號)時,諸元帝世近者多被誅戮,疏宗如景安之徒,議欲請姓高氏,景皓(元景安堂兄)曰:‘豈得棄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景安遂以此言白顯祖(指高洋),乃收景皓誅之,家屬徙彭城,由是景安獨賜姓高氏。”

“逐他姓”則生,“不逐他姓”則死,最終元景皓因不易姓而被殺,表現出對自己人格尊嚴的堅決維護。後來,這壹典故被抽象出來,含義也大大升華,用以比喻寧願為高尚、正義的事業做出犧牲乃至獻身,也不為小利而茍全,千百年來壹直沿用。

多行不義必自斃(***叔段)

“多行不義必自斃”這話,出自《左傳·隱公元年》:鄭莊公登上國君之位後,其弟***叔段不斷擴充自己的勢力,圖謀不軌,左右勸莊公盡早采取措施除掉他,可莊公卻下不了決心。勸得多了,莊公便說:“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罪惡昭彰之徒終於自斃,人們對其得到的下場感到欣慰從而說出上述的話,確有儆告頑劣之徒幡然悔悟的意思。從這個角度講,出發點無可厚非。實際上這話說得並不完全對。翻開壹部古今中外史,不少卻是不義者斃義者的大量事實。這裏姑舉二例:壹、就在鄭莊公說了“多行不義必自斃”不久,魯莊公的庶兄慶父把合法繼位的子般殺死,後來又把合法繼承的魯閔公殺死,以至魯國人發出了“慶父不死,魯難未已”的呼號;二、唐德宗時,盧龍節度使朱泚勾結其弟朱滔叛變,被討平後本應除惡務盡,但德宗心慈手軟,雖免了朱泚節度使之職,卻仍以太尉銜叫他留居長安。次年,涇原兵在京城嘩變,朱泚便趁勢奪了唐朝政權,國號秦,年號應天。所有這些,均充分說明,相信“自斃”的人,最後都吃了錯誤認識的苦頭。

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韓信)

這則成語典故,也可以簡說成“成敗蕭何”。它講的是蕭何與韓信的故事。

據司馬遷《史記·淮陰侯列傳》記載,韓信,少讀兵書,好帶刀劍,然而貧窮不能自養,曾以乞討為生,也曾受過胯下之辱。當項梁響應陳勝、吳廣起義渡過淮河的時候,韓信便投奔了項梁。項梁戰死,韓信又歸項羽領導,也僅為“郎中”小官而已。當時他屢屢進策,項羽都沒有采納。

西漢元年,漢王劉邦率部隊入漢中,韓信棄楚歸漢。本想出人頭地,但歸漢以後也僅為“連敖”這種有職無權的小官。後來韓信又因與十三人犯法被判斬首。非常幸運的是,在行刑時,被滕公夏侯嬰保釋。經滕公推薦,劉邦讓韓信當管理糧草的軍官,這樣便有了接觸總後勤官蕭何的機會。蕭何聽韓信談兵,頭頭是道,極為贊賞。到了漢中首府南鄭,韓信見自己仍然未得提拔,便不辭而別。蕭何聞訊,連夜追趕,這便是“蕭何月下追韓信”的典故。

由於蕭何極力推薦,漢王劉邦拜韓信為大將。此後三年,韓信發揮他的軍事指揮才能,協助劉邦,戰勝項羽,取得楚漢相爭的勝利。因此,韓信被加封為齊王、楚王。後來又有人告發韓信要謀反,就把他降為淮陰侯。

漢高帝十壹年,劉邦還在前線討伐陳希,有人密告韓信與陳希通謀,要殺呂後和太子。隨後,呂後與蕭何相謀,由蕭何出面對韓信說,陳希已被擊敗,讓韓信立即入朝相賀。韓信相信蕭何,便入了宮。呂後就命令武士把韓信捆綁起來,不經審訊,就斬首了。

韓信受蕭何推薦而拜為大將,又因蕭何設計而掉了腦袋。人們哀嘆韓信之死,並且偏重於外部因素,所以就用“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加以總結。壹“成”壹“敗”系於壹人,看起來扯平了,其實,功過、是非、利害、得失,誰又算得清?況且,韓信的“成”與“敗”,根本原因還是主觀因素,個人行為。

江蘇省沛縣漢城裏,漢初三傑的塑像同立於劉邦像旁邊。張良,智者,功成身退,因而保全了生命;蕭何,忠厚,功高馴良,於是終老天年;韓信,雄傑,失職殃殃,這才招致大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