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下之盟”,指的就是敵軍到了城下,抵抗不了,而被迫簽訂的條約。用到這個詞的時候,背後往往都是壹些充滿了屈辱的故事。
這個成語故事出自於春秋戰國時期壹次戰役。
春秋戰國時代有很多的討伐戰役,這次的故事發生在魯桓公十二年。楚國進攻壹個叫做絞國的小國家,把軍隊駐紮在他們的南門。有個叫做屈瑕的官員說:“絞國這個地方,國家小,人倒是很輕浮,輕浮的人就缺少謀略。
我們只要對那些出去砍柴的人不加保護,就能引誘他們了。”楚王聽了覺得這事有譜,就聽從了這個建議。絞國就這麽俘虜了三十個楚國的砍柴人。
第二天,絞國的軍隊大概覺得這戰功也太好立了,都爭著出城把楚國的砍柴人趕到山裏面,看來是想要壹個壹個抓的意思。但是打仗哪有他們想的那麽簡單,這個時候楚國軍隊已經在北門那裏等著了,同時還在山下埋伏了軍隊。
果不其然,這樣的戰術讓楚軍大敗了絞軍,楚國就逼著絞國在城下簽訂了盟約,然後自己就回國享受去了。
打不贏人家自然就要吃虧,都被打到城墻下,什麽談判優勢也都沒有,只能聽著人家開條件了。像絞國這樣的小國,選擇簽訂被人占便宜的條約,還是被滅國,答案很顯而易見了。
擴展資料:
南京條約是我國歷史上的壹個城下之盟。
《南京條約》***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國:
(1)割讓香港島;
(2)向英國賠償鴉片煙價、商欠、軍費***二千壹百萬銀元;
(3)五口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人居住並設派領事;
(4)協定關稅,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中國海關無權自主;
(5)廢除公行制度,準許英商在華自由貿易等。
此外,也規定雙方官吏平等往來、釋放對方軍民以及英國撤軍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