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借刀殺人的出處是《三十六計》。
借刀殺人是壹個漢語成語,最早出自《三十六計》。“敵已明,友未定,引友殺敵,不出自力,以損推演。”(《三十六計》)該成語的意思指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別人的手去害人。在句子中壹般作連動式;作謂語、賓語、定語、狀語。
戰國時期,有壹位遊說家名叫蘇秦。在他回到燕國後,年輕守寡的文夫人(也就是燕易王的母親)偏偏看上了這位足智多謀的蘇秦,後來,兩人就開始私下密切交往。
可是,蘇秦又很擔心這件事最終會被燕王發覺,怕自己被燕王處死,於是,他決定到齊國去,只有離開了燕國,他才能真正擺脫文夫人。於是,有壹天,他向燕王提出,自己要到齊國去行使反間計,報效燕國。燕王答應了,他便馬上收拾好行李,匆匆地來到齊國。
在齊國,蘇秦受到了齊宜王、齊閔王的器重,但卻引來了齊國壹些大臣們的嫉妒,甚至有些大臣開始對他懷恨在心。
有壹次,齊閔王並沒有采用蘇秦的計謀,而是聽從了孟嘗君的建議,孟嘗君的建議非常成功,因此使孟嘗君受到了齊閔王的器重。那些嫉恨蘇秦的大臣們想,閔王從此應該不會再重用蘇秦了吧,於是派了壹個高手刺客在朝廷上刺殺蘇秦。
成語寓意:
“借刀殺人”壹般在兩種情況下使用:其壹是自己不想直接出面,借助他人之手實現自己的害人目的。比如《紅樓夢》中的王熙鳳借助秋桐整治了尤二姐。其二是自己不能直接達到目的,得利用別人之手來實現自己的願望。
比如明朝末年,努爾哈赤父子率領數十萬兵將五次大規模進犯明朝,都被寧遠守將袁崇煥率領的明軍擊退。皇太極為了除掉袁崇煥,秘密派人用重金賄賂明朝廷的宦官,向崇禎皇帝告密,說袁崇煥已和後金訂下密約,所以後金軍隊才能深入內地,崇禎大怒,將袁崇煥斬首。
皇太極借崇禎之刀除掉了袁崇煥,從此再無勁敵。放到戰爭中,“借刀殺人”具備“策略”層面的意義,也可謂實現目的的壹種手段。
不過,放到日常生活中,“借刀殺人”帶有貶義,包含著“陰險”“詭計”的成分。陰險的人慣於使用這壹手段去陷害他人,生活中要學會識別這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