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短語結構語法系統把短語作為句子的基本成分,即認為語言是以短語來表征的,分析句子時先將其分析為若幹短語,然後再將短語分為另壹些較小短語或終端成分(字詞),這種分析過程稱為“重寫規則”。
(3)句子不僅有短語等成分,還有兩種結構,壹是表層結構,二是深層結構。前者指句子的形式,即各成分的構成,後者指句子的內容即意義,也就是儲存於長時記憶中的概念和規則。轉換語法系統就負責表層結構與深層結構之間的轉換,即在分析句子時,把表層結構轉換為深層結構,而在合成句子時把深層結構轉換成表層結構。轉換是依照壹定規則構成的,稱為轉換規則,包括被動、否定、疑問、概括、增加、刪除等以及這些規則的復合轉換。
生成語義說理論內容:(1)語言是認知過程,理解自然語言必須綜合句法、語義、推理諸方面的知識才能完成。而語義是語法的基礎和核心,只有語義部分才具有生成功能。
(2)深層結構就是語義表現本身,它主要包含兩個主要成分:①形態成分,是由語態、否定、過去時態所組成;②命題,是由壹個動詞概念與壹組沒有秩序關系的名詞概念所組成。
(3)語言的生成是語義通過語義規則轉換成表層結構、再進入音系部分、最終得到語音表現的。語義規則分為詞匯化規則和轉換規則兩種:詞匯化規則就是把語義元素轉化為詞,如把“男性+未成年+人”轉化為“男孩”;而轉化規則主要是“格變語法”,即把深層結構的主事者、受事者、工具時間等具有壹定格位的單位轉化成表層結構的主語、直接受詞、間接受詞、介詞等。在轉化和生成語言時,使用詞匯化規則和轉換規則可以交替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