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非得已、逼不得已、迫不得已、勉為其難、身不由己
情非得已[ qíng fēi dé yǐ ]
指情況出於不得已。
造句:?親愛的,與妳吵架是調節情趣,不小心傷害到妳是情非得已,請妳消消氣。爭取下次吵架有點技術含量,堅決不讓妳生氣!
逼不得已[ bī bù dé yǐ ]
指迫不得已。
出處:宋·張君房《雲笈七簽》第85卷:“欲此求方,終不可得,雲偉骨未應得之,逼不得已,妻屍解而去。”
迫不得已[ pò bù dé yǐ ]
被逼得沒有辦法,不得不這樣。
出處:《漢書·王莽傳上》:“公深辭讓;迫不得已;然後受詔。”
勉為其難[ miǎn wéi qí nán ]
勉:勉強;為:做。勉強去做能力所不及或不願去做的事。
出處:梁信《從奴隸到將軍》下集第四章:“可是,情況尚不分明,我怎樣迎敵?好吧,勉為其難吧。”
身不由己[ shēn bù yóu jǐ ]
由:聽從。 身體不由自己作主。
出處:《宋元戲文輯佚·陳巡檢梅嶺失妻》:“瓜期信通;為著功名;奔走西東。見說出路自覺心慵;身不由己;意沖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