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不可想象,不能理解的成語有匪夷所思、不可思議、不可名狀、咄咄怪事、不可捉摸等。
1、匪夷所思
釋義:形容人的思想、言談、技藝、事情等離奇,超出尋常,指言談行動離奇古怪,超出常情,不是壹般人根據常理所能想象的。
出處:《周易·渙》:“渙有丘,匪夷所思。”
譯文:洪水沖向山丘,那情景平時難以想象。
2、不可思議
釋義:原有神秘奧妙的意思,是佛教用語。現多指無法想象,難以理解。
出處:郭沫若《少年時代·黑貓》:“壹片澄澈的蔚藍色的天宇,高深得不可思議。 ”
3、不可名狀
釋義:無法用語言來形容。
出處:晉·葛洪《神仙傳·王遠》;“光彩耀目,不可名狀。”
譯文:光彩奪目,無法用語言來形容。
4、咄咄怪事
釋義:表示吃驚的聲音。形容不合常理,難以理解的怪事。
出處:南北朝·劉義慶《世說新語·黜免》:“殷中軍被廢;在信安;終日恒書空作字;揚州吏民尋義逐之;竊視;唯作‘咄咄怪事’四字而已。”
譯文:殷中軍被免去官職流放到信安這個偏遠的地方,整日用手在半空中比畫著寫字。揚州官民暗中細細觀察後,才發現他原來壹直在比畫著“咄咄怪事”這四個字。
5、不可捉摸
釋義:指對人或事物無法猜測和估量。
出處:老舍《趙子曰》第十八卷:“可是,這個夾肉片和那的嚼飯,都似含著壹些不可捉摸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