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比喻夫妻失散後重新團聚或決裂後重新和好。
[語出] 唐·孟棨《本事詩·情感》載:“南朝陳代將亡時;駙馬徐德言把壹個銅鏡破開;跟妻子各拿壹半;作為日後重新相見的憑證。後來;徐德言果然靠半塊鏡子找到妻子;重新團聚。”宋·李致遠《碧牡丹》:“破鏡重圓;分釵合鈿;重尋繡戶珠箔。”
[正音] 重;不能讀作“cónɡ”或“zhònɡ”。
[辨形] 鏡;不能寫作“境”;圓;不能寫作“園”。
[近義] 和好如初 言歸於好
[反義] 覆水難收 壹去不返
[用法] 多含褒義。壹般作謂語、賓語。
[結構] 主謂式。
[辨析] ~與“言歸於好”有別:“言歸於好”適用於朋友、同學、夫妻之間等;語氣較輕;~適用於描寫夫妻之間。
[例句] 劉大娘是我們的街道主任;她辦事非常熱心;曾使許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