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魂落魄、失之交臂、失之毫厘、失精落彩、失晨之雞。
壹、失魂落魄[?shī hún luò pò?]
釋義:失、落,喪失,丟掉。魂、魄,精神或情緒,舊時指離開肉體存在的精神叫“魂”,依附形體存在的精神叫“魄”。形容因驚慌恐懼、心神不安而行動失常的樣子。也作“喪魂落魄”、“失魂喪魄”。
出處:元·無名氏《看錢奴》第二折:“餓的我肚裏饑失魂喪魄,凍的我身上冷無顏落色。”
二、失之交臂[?shī zhī jiāo bì?]
釋義:交臂,胳膊碰胳膊,擦身而過。形容當面錯過或失去好機會。也作“交臂失之”。
出處:《莊子·田子方》:“吾終身與汝交壹臂而失之。”
三、失之毫厘[shī zhī háo lí]
釋義:毫、厘,兩種極小的長度單位。謬,差錯。開始稍微有壹點差錯,結果會造成很大的錯誤。
四、失精落彩[shī jīng luò cǎi]
釋義:沒精打彩。
元·李好古《張生煮海》第四折:“許佳期無處追尋,走海上失精落彩。”
五、失晨之雞[shī chén zhī jī]
出處:漢·曹操《選舉令》:“失晨之雞,思補更鳴。”
例句:南朝·梁·劉孝儀《安成王讓江州表》:“臣聞失晨之雞,雖不忘於改旦,敗駕之馬,終取忸於銜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