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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撿到東西了又還給施主的成語有那些?

1、拾金不昧[shí jīn bú mèi]:金,原指錢財,現泛指各種貴重物品;昧,隱藏。拾到東西並不隱瞞下來據為己有。指良好的仆人道德和社會風尚。

2、路不拾遺[lù bú shí yí]:遺,失物。路上沒有人把別人丟失的東西撿走。形容社會風氣好。

3、合浦珠還[hé pǔ zhū hái]:合浦,漢代郡名,在今廣西合浦縣東北。 比喻東西失而復得或人去而復回。

4、物歸原主[wù guī yuán zhǔ]:還給;把物品還給原來的主人。

5、拾帶重還[shí dài zhòng hái]:比喻拾到財物,物歸原主,不占為己有。

造句

1、張明明拾金不昧的事跡傳遍全校。

2、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並非只是壹種奢望。

3、我當時雖失的壹件無足重輕的東西,究竟能夠合浦珠還,我心裏總覺喜歡得很。

4、昨天借妳壹把椅子,今天物歸原主。

5、泰國警方找回了壹部分鉆石,將其拾帶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