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孔子《論語·衛靈公》字義
欲:想做;勿:不要;施:施加。自己不想做的事,不要施加在別人身上。於:介詞,在。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壹種準則。也就是,妳要求別人做什麽時,首先自己本身也願意這樣做,或妳本身也做到如別人這樣了,那麽妳的要求才會心安理得;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別人去做到。
翻譯
自己不願意做的事,不要強加在他人的身上。
意譯
自己不願承受的事也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
這裏解釋的對方,以原文:己,知己,不分彼此,(所以:解釋為對方)
追問
這個是自己不願意的,我的意思是自己的意願強加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