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集鳳池 比喻庸才居要位。
鳩形鵠面 形容身體消瘦,面容憔悴。
鳩占鵲巢 斑鳩不會做窠,常強占喜鵲的窠。比喻強占別人的住屋。
鵲巢鳩占 斑鳩不會做窠,常強占喜鵲的窠。本指女子出嫁,定居於夫家。後比喻強占別人的住處。
鵲笑鳩舞 喜鵲歡叫,斑鳩飛舞。舊時用作喜慶的祝辭。
宴安鳩毒 宴安:貪圖安逸、享樂;鳩毒:喝毒酒自殺。安樂就象毒藥。指貪圖享受就等於喝毒酒自殺。
跌彈斑鳩 指中彈落地的斑鳩。喻指失意落寞或受挫神傷的人。
鵠面鳩形 ①面容枯樵,形體瘦削。形容饑疲的樣子。②指枯樵瘦削的人。
化梟為鳩 比喻變兇險為平安。梟即貓頭鷹,舊時認為是兇鳥,鳩是吉祥之鳥。
鳩車竹馬 鳩車、竹馬:兒童玩具。借指童年。
鳩奪鵲巢 斑鳩搶占喜鵲窩。比喻強占他人的居處或措置不當等。
2. 帶有鵠字的四字成語有哪些鴻鵠之誌、鳥面鵠形、鴻鵠將至、寡鵠孤鸞、單鵠寡鳧等。
1、鴻鵠之誌
解釋:鴻鵠:天鵝,比喻誌向遠大的人;誌:誌向。比喻遠大誌向。
出自:《呂氏春秋·士容》:“夫驥驁之氣,鴻鵠之誌,有諭乎人心者,誠也。”《史記·陳涉世家》:“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誌哉!”
譯文:驥驁的氣,天鵝的思想,有人的心明白了嗎,真誠的。”《史記·陳涉世家》:“唉!燕子麻雀怎麽會知道天鵝的淩雲壯誌呢!
2、鳥面鵠形
解釋:形容由於饑餓而身體軟弱,面容枯瘦。
出自:《資治通鑒·梁紀·簡文帝大寶元年》:“死者蔽野,富室無食,皆鳥面鵠形。”
譯文:死者遍野,富人沒有吃,這些鳥臉天鵝形狀。
3、鴻鵠將至
解釋:鴻鵠:天鵝。指學習不專心。現表示將有所得。
出自:《孟子·告子上》:“使奕秋誨二人奕,其壹人專心致誌,惟奕秋之為聽。壹人雖聽之,壹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
譯文:讓奕秋教兩個人下棋,其中壹個人專心致誌,只有奕秋的話。另壹個人雖然在聽弈秋的話,壹心以為有天鵝要來,想拿起弓箭去射它,雖然他與別人壹起學習,但成績卻比不上別人。
4、寡鵠孤鸞
解釋:孤鸞:無偶的友鸞,比喻死去了配偶的男子;寡鵠:比喻寡婦。指失偶的男女。
出自:漢·王褒《洞簫賦》:“孤雌寡鶴,娛優乎其下兮。”
譯文:孤雌孤鶴,娛樂藝人嗎他下啊。
5、單鵠寡鳧
解釋:鵠:天鵝;鳧:罷鴨。孤單的天鵝,獨居的野鴨。原是古代的琴曲名。後比喻失去配偶的人。
出自:《西京雜記》卷五:“齊人劉道強善彈琴,能作單鵠寡鳧之弄。聽者皆悲,不能自攝。”
譯文:齊國人劉道強善於彈琴,能作單天鵝我們野鴨的遊戲。聽的人都悲傷,不能從攝。
3. 鳩字開頭的成語鳩工庀材: 庀:準備、具備。招集工匠,準備材料。
鳩形鵠面: 鳩形:斑鳩的形狀,腹部低陷,胸骨突出;鵠面:黃鵠的面色。形容身體消瘦,面容憔悴。
鳩占鵲巢: 斑鳩不會做窠,常強占喜鵲的窠。比喻強占別人的住屋。
鳩居鵲巢: 比喻強占他人的居處或措置不當等。
鳩僭鵲巢: 比喻強占他人的居處或措置不當等。
鳩奪鵲巢: 斑鳩搶占喜鵲窩。比喻強占他人的居處或措置不當等。
鳩集鳳池: 鳩:斑鳩,比喻凡才;集:聚集;鳳池:鳳凰池的簡稱,為皇帝禁苑中的池沼,是中書省所在的地方。比喻庸才居要位。
鳩車竹馬: 鳩車、竹馬:兒童玩具。借指童年。
4. 帶鳩和飲的成語飲鴆止渴。yǐn zhèn zhǐ kě
比喻用錯誤的辦法來解決眼前的困難而不顧嚴重後果。
鴆:古代中的毒鳥,用它的羽毛浸的酒喝了能毒死人。
“飲鴆止渴”常誤寫為“飲鳩止渴”,應註意。
成語解釋:鴆:傳說中的毒鳥,用它的羽毛浸的酒喝了能毒死人。喝毒酒解渴。比喻用錯誤的辦法來解決眼前的困難而不顧嚴重後果。
成語舉例:楊嗣昌的加征練餉辦法是使朝廷飲鴆止渴。(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三十二章)
常用程度:常用
感 *** 彩:貶義詞
語法用法: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
成語結構:偏正式
產生年代:古代
成語正音:鴆,不能讀作“hè”。
成語辨形:鴆,不能寫作“鳩”。
成語辨析:飲鴆止渴和“殺雞取卵”;都指只顧眼前需要。但“殺雞取卵”偏重損害了長遠利益。而飲鴆止渴偏重指辦法有害;後果嚴重。
“飲鴆止渴”典出《南朝宋·範曄·後漢書·卷四十八·霍谞傳第三十八》:“光衣冠子孫,徑路平易,位極州郡,日望征辟,亦無瑕穢纖介之累,無故刊定詔書,欲以何名?就有所疑,當求其便安,豈有觸冒死禍,以解細微?譬猶療饑於附子,止渴於鴆毒,未入腸胃,已絕咽喉,豈可為哉!”
東漢時,有人於大將軍梁商之前,誣告霍谞之舅父宋光,私自刪改朝廷詔書,光為此而入獄。時年僅十五歲之霍谞上書予商,為光辯白。書曰:“光位極州長,素來奉公守法,無纖介之罪,縱於詔書有所存疑,亦不敢冒死而擅改。猶如人在饑時,以毒草來充饑;而於渴時,飲鴆酒以解渴,甫壹沾唇,未入腹中,已告命喪,焉可為哉?”商閱書後,甚覺有理,呈於皇上。未幾,光免罪獲釋。
霍谞是東漢人,他自幼發奮讀書,從小就顯露出與眾不同的才華,年紀輕輕便精通四書五經,並通過了明經科的考試。他在當地是有名的“小才子”,長大以後,曾為河南尹,後做過廷尉。
霍谞有個在郡裏當官的舅舅,叫宋光。由於他為人正直、秉公執法,所以成了壹些權貴的眼中釘。後來,權貴們聯合起來誣告宋光篡改詔書,皇帝信以為真,就把宋光逮捕,押到京都洛陽,關進了監獄。這時,霍谞才十五歲。
霍谞不相信舅舅會篡改詔書。宋光入獄以後,霍谞十分著急,日夜思考解救舅舅的方法。最後,他決定給當時掌管朝廷大權的大將軍梁商寫壹封信,為舅舅申冤。
他在信中說:宋光出身官宦之家,仕途平穩順利,現已位居地方首長的高位。他為人正直、秉公守法,從而得到了朝廷的重用。這樣的壹個人,即使對於皇上的詔書有所疑慮,也會采用壹種穩當的方式來解決,怎麽可能冒著死罪私下更改詔書?這樣的行為好比是壹個人為了充饑而去吃附子,為了解渴而去飲鴆 (“鴆”的羽毛泡過的毒酒)。這樣的話,食物還沒進到腸胃裏,剛到咽喉人就已經斷氣了,怎麽可能會有人這樣做呢?
梁商讀了這封信,覺得霍谞說得很有道理,又聽說他只有十五歲,對他的膽識頗為贊賞。後來,梁商不僅重審此案,還親自到皇帝那裏替宋光辯白。案件終於真相大白,宋光也被無罪釋放。從此以後,霍谞的名聲傳遍了整個洛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