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聞:聽。意思:聽到了就像沒聽到壹樣。形容漠不關心,不在意。
用法:作謂語、定語;指漠不關心
近義詞:漠不關心 、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出處: 《老子》第十四章:“聽之不聞名曰希。”
《禮記·大學》:“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食而不知其味。”
舉例
就只再芳芳姐姐壹心只想學課,只怕是聽而不聞。(清·李汝珍《鏡花緣》第九十回)
他們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無任何鑒賞之心。(海倫.凱勒《假如給我三天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