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在網上找的,希望對妳有幫助
“咳”不容緩、壹“不”到“胃”、“食”全“食”美……時下,在大街小巷,人們經常會看到這類的廣告詞。表面看,這只是商家為吸引眼球玩的文字遊戲,但這類廣告詞卻容易給人誤導。日前,開展對亂用諧音的異類廣告詞進行專項整治、保護民族語言文化的呼聲,贏得了眾人的支持和關註。
社會現象
商家亂改成語
危害語文教育
如今,走在大街小巷或者在家打開電視機,人們很容易看到諸如“有口皆杯”(酒類廣告)、“洗出望外”(洗衣廣告)、“默默無蚊”(殺蚊劑廣告)之類的成語諧音廣告。網友“在水壹方”發來壹張位於沙坪壩區某茶樓的招牌,招牌名字叫“茶言觀舍”,修改了成語察言觀色中的“察”字和“色”字。
重慶晚報記者觀察發現,利用諧音改編成語制作廣告語,沒少給孩子們“添亂”。
家住渝中區嘉華新城的劉先生說,8歲的兒子有次在寫壹篇短文中出現4個錯別字。比如,將依依不舍的“依”寫成“衣”,卻堅持認為自己沒錯。責問起來,孩子振振有詞地說:“爸爸,我們家附近的服裝店牌子上就是這麽寫的啊。哪兒錯了?”
對於廣告中頻頻出現的這類諧音成語,渝中區某小學語文教師陳老師認為,這種成語實質上是偽成語,對語文教育產生危害。有壹天,她上課時曾講到“隨心所欲”這個成語,竟有同學舉手糾正:“老師,妳寫錯了。隨心所欲的‘欲’錯了!”他的理由是:電視上浴缸廣告中說的是“隨心所浴”。
“規範使用漢字,就是尊重民族文化。”市民劉先生呼籲,政府部門應該規範和管理廣告濫用成語、篡改成語等現象。
商家說法
有的修改有效果
但不能濫用
為何要修改成語?茶言觀舍茶樓老板何先生稱,就是圖個好玩、時尚,讓顧客覺得新潮、有創意。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店鋪招牌的設計代表著店鋪形象。能否吸引顧客進店,招牌設計起著很重要的作用。”位於江北區觀音橋步行街某廣告公司資深策劃人張小姐說,廣告語言的主要作用在於傳遞信息、引導消費。廣告傳播有沒有效果,首要的決定因素是能不能吸引人。商家運用成語同音字創意招牌,目的在於吸引顧客。
張說,不可否認,當下有些廣告用諧音篡改成語的效果還真不錯,但用諧音篡改成語在廣告業的普及,並不是這壹現象應該繼續存在的理由。當我們生活的環境四處都是用諧音篡改的成語,不僅會給求學階段的青少年帶來不良影響,甚至會影響到成年人的判斷。“久而久之,到底該是哪個字,大家都搞不清楚了。”她說,篡改過的成語深入人心後,成語就失去了最初的含義,這是對中國語言文化的糟蹋。
工商表示
不符法律規定
查實後將處理
據了解,1998年,國家工商總局頒布《廣告語言文字管理暫行規定》:廣告中成語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引起誤導。《廣告審查標準》也明確規定:廣告中語言、文字的表述必須真實、規範、健康、文明,不得欺騙或誤導公眾;不得發布影響父母、長輩對兒童的言行進行正確教育的廣告。2000年10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也對漢字語言的規範使用同樣有著明確規定。
目前,海南、江西、浙江、江蘇、北京、上海等多個省市頒布了相應的地方性規定,對成語諧音化的做法進行規範。
市工商局廣告監督管理處相關負責人稱,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依據用詞用語規範、漢語拼音使用規範和外文使用規範等審批管理店鋪註冊,對使用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或變造的諧音組成詞的招牌壹律不予核準登記。商家濫用繁體字、使用淘汰的“二簡字”、使用錯別字、異體字、篡改成語等現象均屬於用字不規範,壹經查實,將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進行處理。
專家呼籲
還市民壹個良好的
商業文化氛圍
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語言專家張弘分析,對於壹個城市而言,規範、優美的文字招牌、標語等,是街頭文化的組成部分,也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方式之壹。使用規範漢字有助於創造好的感官效果,代表著城市及市民的文明程度。
張弘說,語言文字既是壹個民族文化傳承的基本載體,也是人類心靈外化的重要符號。漢語言文字具有源遠流長的歷史,是中華民族至高無上的精神瑰寶,成語、繁體字等更是蘊含著寶貴的文化基因。不規範用字,實際上是對漢語言文化的壹種汙染,特別是對青少年會產生不良影響。有關部門應該進行專項整治,還市民壹個文明、良好的商業文化環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