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3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推行規範漢字,不僅是學習漢族母語和尊重國家民族文化的需要,也是遵紀守法的需要。違法行為必須打擊,可是亂改成語這種違法行為為何打擊不力?較起真來還是“幾個婆婆管不住壹個媳婦”的現象在作怪。市容部門只管廣告牌(標語)擺放的位置對不對,工商部門只管廣告內容能否公開,質量監督部門只管商品質量是否達標。結果,“媳婦”並不狠,“婆婆”卻蔫了!
而今,按照《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規定,工商部門將進壹步加大打擊力度,壹律不予核準登記。在將這壹重任落實到工商部門肩頭之際,筆者之見,僅僅“壹律不予核準登記”還不夠,還要對已經公布的亂改成語的廣告壹壹查處,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更正的要更正,決不允許亂改成語的廣告害人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