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護現象的定義如下:
“官官相護”是壹個成語,形容官員之間相互保護、相互掩護的現象。它通常用來指代官僚主義、權力尋租、腐敗等問題,也可以用來形容官員之間互相庇護、互相合謀的現象。
成語故事
曹州於家屯那個地方,有個財主名叫於朝棟,他有兩個兒子。有壹年秋天,他家被強盜搶了壹次,於家即到官府報案,結果有兩個小強盜被捉去殺了,因而強盜與於家結了仇。強盜為了報復,在壹次搶劫之後,把壹部分贓物悄悄地放進於家壹間放雜物的屋子裏。
曹州長官玉賢帶領人馬追捕強盜,途中在於朝棟家搜出了強盜所藏的贓物,於是不由分說,將於朝棟父子三人抓去。此事明明是冤枉,但曹州府玉賢既不調查核實,又不聽從下人的意見,硬把於朝棟父子三人放在站籠裏活活折磨死了。於朝棟等死後,眾人憤憤不平。
不久,眾人議論開了,有的人建議:此事應往上告,要上面重審。有人卻不同意這樣做。理由是:民家被官家害了,除了忍受,沒有別的辦法。倘若上告,照例仍舊發回來審問,這樣又落在他手裏,豈不是又要倒黴嗎?當時又有人建議,請於朝棟的女婿去上告,因他是秀才,知書識理,壹定有辦法。
於朝棟的女婿對眾人說:“我去是很可以,只是於正事無濟,反叫站籠裏多添壹個屈死鬼。妳想,撫臺壹定要發回原官審問;縱然派個委員前來會審,官官相護,他是官,我們是民,這宮司打得贏打不贏呢?”眾人聽了,覺得很有道理,沒有辦法,只好罷了。
成語寓意
官官相護這個故事揭露了封建時代官官相護、欺壓百姓的腐朽的社會現象。可是,封建的遺風至今尚未絕跡。喜歡搞“官官相護”的人,群眾觀念淡薄,他們不是保護廣大人民,而是庇護少數人;不是為群眾謀利益,而是為少數人謀私利。
“官官相護”這也是派性,是對人民的派性,這種派性,就是通常所說的衙門作風,都必須在否定和反對之列。在現代社會,只能實行壹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說,幹部犯法,與民同罪。“為公犯法”只能是妄圖推卸和減輕法律責任的歪理,還是早點收起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