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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近義詞

問題壹:出示的近義詞是什麽 詞目:出示

近義詞:出具,告示,展示

拼音: [chū shì]

釋義:拿出給人看;告示。

問題二:竣工的近義詞 竣工

讀音

讀音jùn gōng

讀音:竣工

英譯be plete

意思工程完工

近義詞利落 終結 收工 完工 停當 落成

反義詞興工 施工 動工 停工  動土

竣工和完工的區別

竣工驗收是國家有關單位根據國家

驗收標準對施工結束的建築進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驗收,並且出具有關

法律文書。

商品房只有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明以後,房屋才算交房,否則,按照合同規定還有可能向客戶做補償。

問題三:重金懸常近義詞是什麽 沒有這樣的成語。

懸賞 [xuán shǎng]

生詞本

基本釋義 詳細釋義

公開出錢征請眾人為之做事

百科釋義

懸賞,是漢語詞匯,解釋為指出具賞格,招人應征。

問題四:制定 制訂.這兩個詞準確的區別是什麽? “制定”和“制訂”,這兩個詞是近義詞,但決不是同義詞;盡管它們讀音壹樣,但含義和用法是不完全相同的。

請看下面兩個旬子:

①根據《建議》的精神,國務院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制定了《中華人民***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草案)》。(見朱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的報告)

②“中國要不要制訂西部開發法”壹時成為大家討論的熱點話題。(見2001年3月15日《中國市場經濟報》2版)

為什麽這兩個句子選用了不同的加點詞語?翻開《現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就會發現,“制定”的解釋是“經過壹定程序定出法律、規程、計劃等”;“制訂”的解釋是“創制擬定”。撇開它們相同的語素‘制“不談,就看不同的語素“定”和“訂”:“定”指決定、使確定,有完成了的意思,多強調行為的結果,可見和“了”連用,類似於英文時態中的“完成時”。比如我們編撰或整理前人的著作,在壹定時間內已經整理完畢,最後確定,準備發表的本子就叫它“定本”。而“訂”則有“擬”的意思,未必形成最終結果,多強調行為的過程,壹般不能和“了”連用,類似於英文時態中的“進行時”或“將來時”。

明白了“制定”和“制訂”的區別,我們就不至於“霧裏看花,水中望月”了,再實際運用中,也就能夠做到“該出手時就出手”。

問題五:竣工意思是什麽 竣工(jùn gōng):[be pleted] 指工程完工。

竣工,驗收 指的是手續上的工程已經竣工

理論上只要所有設備安裝(打壓完畢)就可獲得手續上的竣工 。

上面之所以說“理論”,是指即使有的設備沒安裝完畢,但如果不影響整體驗收的話,工程照樣竣工。

竣工和完工的區別

竣工驗收是國家有關單位根據國家驗收標準對施工結束的建築進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驗收,並且出具有關法律文書。商品房只有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明以後,房屋才算交房,否則,按照合同規定還有可能向客戶做補償。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畢(只是施工單位自檢合格),沒有相關部門的認可。

近義詞 利落 終結 收工 完工 落成 修成

反義詞 興工 施工 動工 停工 動土

問題六:生活中有那些像矛和盾的 *** 的物體 矛與盾的 ***

(壹)課前遊戲:

1.成語猜猜猜:出示圖片猜成語

坐井觀天 拔苗助長 守株待兔

(生很快猜出了成語)

2.師講述成語故事:自相矛盾。

學生猜成語。

(老師講完後,舉手的學生不多,壹連請了四個學生,只有壹個學生猜出了是“自相矛盾”。)

設計說明:我舍棄了劉老師關於“數學 *** ”的導入,結合學生實際,利用成語故事進行課前談話。雖然與 *** 無關,但避開了學生的知識盲點,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充分調動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寓學於樂,玩的同時積累了成語,又了解了矛和盾。

(二)圖片導入

1.師:出示圖片認識矛和盾:妳知道哪個是矛?哪個是盾嗎?

生:左邊的是矛,右邊的是盾。

師:誰能領著大家讀讀矛和盾呢?

(壹生領讀,其余學生跟讀。)

師:從剛才的故事中妳知道,矛是用來幹什麽的?

生:矛是用來刺殺敵人的。

師:那盾呢?

生:盾是用來保護自己的。

2.揭題:矛和盾的 ***

師:今天我們就來學壹個關於矛和盾的故事。

(板書課題,齊讀。)

設計意圖:形象直觀地觀看“矛”和“盾”,對它們有了初步的認知,自然地導入課題,激發了研究興奮點

(三)初讀課文

1.師:課文都預習過了吧?那我考考妳。

(課件出示課文,下列詞語變成紅顏色)

手持矛和盾 如雨點般 左抵右擋 難以招架

戳不到 蝸牛 履帶 坦克 大顯神威 龐然大物

哇哇直叫

師:這些紅顏色的詞語,妳會讀嗎?

(以各種形式學習詞語,隨機正音:領讀――自由讀――指名讀――開火車讀――齊讀)

師:詞語難不倒妳,這些句子妳能讀好嗎?(出示詞語所在的句子,並隨文理解部分詞語的意思)

(生朗讀句子。)

師:請個學生手持話筒讀讀這句話。

(指名壹生朗讀)

師:看看這位同學,現在妳能說說“手持”是什麽意思嗎?

生:“手持”的意思是拿著、握著。

……

師:請個學生與我配合壹下。

現在我用我的“手矛”(手指)來攻擊妳,妳用妳的“肉盾”(手掌)來防禦。看看是妳厲害還是我厲害。

(師生演示)

師:看著這個同學的表演,妳能夠說說“左擋右擋”的意思嗎?

生:就是左邊擋壹下,右邊擋壹下的意思。

生:“左擋右擋”這裏擋擋,那裏擋擋。

師:那他擋住了嗎?

生:沒有。

師:這就是――

生:難以招架。

師:那我來采訪壹下這位同學,為什麽妳會擋不住呢?

生:因為妳的速度太快了。

師:用課文裏的壹個詞語就是什麽?

生:如雨點般。

師:是啊,矛太快了,盾左擋右擋還是難以招架。誰來讀壹讀,既讀出矛的厲害又讀出盾的困境。

(指名生朗讀,齊讀)

(接著讀其他句子)……

設計說明:11月份來瑞安的特級教師楊獻榮曾經說過:詞語教學不能出示拼音,不然會讓學生養成依賴思想。詞語教學不能簡單的為了檢查讀音,也不好單獨出示,最好要在課文中理解,至少也要結合句子或短語。總之,要把詞語放在具體的語言環境中,壹邊讀壹邊理解它的意思。因此,我在檢查詞語的時候檢查了課文的朗讀情況,檢查朗讀時又順帶理解詞語的意思,或通過動作演示,或通過朗讀,先理解了部分詞語的意思。

(四)研讀悟理

1.出示;是的,誰善於別人的長處集於壹身,誰就會是勝利者。

師:讓我們壹起來讀讀課文的最後壹段。

(生齊讀)

師:長處什麽意思?能找個近義詞嗎?

生:“別人的長處”就是別人的優點。

生:長處的近義詞就是優點。

師:請同學們快速瀏覽課文,不動嘴唇,不出聲,思考壹下課文中的“誰”指的是什麽?“別人”指的又是什麽呢?

生:課文中的“誰”指的是發明家。“別人”指的是矛和盾。

(師在矛和盾的下面板書:發明家)

師:矛和盾的優點 *** 起來就有了發明家。對嗎?

生:不對,課文中的“誰”應該指的是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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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七:竣工的竣是什麽意思 讀音jùn gōng

讀音:竣工

英譯be plete

意思工程完工

近義詞利落 終結 收工 完工 停當 落成

反義詞興工 施工 動工 停工  動土

竣工驗收是國家有關單位根據國家驗收標準對施工結束的建築進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驗收,並且出具有關法律文書。

問題八:壹個精神病人在馬路上胡言亂語,隨意攔截車輛被壹輛迎面而來的大貨車 大貨車證明自己無責任

那麽就是神經病人的責任啊

但是

如果大貨車可避讓未避讓

那麽也要負壹些責任的

問題九:辭職置之不理,百般阻撓,寫了離職申請不肯簽字,七月份讓他二十號之 推薦我編輯國內辭職資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妳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妳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妳無關。

辭職壹般有三種情形:?

壹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壹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

關於工資問題的論述: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如不按時足額發放的,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對此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壹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壹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並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