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按照識字規律,註意聯系語言,改革教學方法。識字教學中的“先識詞、後識字”,就是在教字時先教詞,以詞為單位進行識字,結合用詞說話寫話,抄寫句子,使學過的漢字直接為讀寫服務。在遇到同音字時,凡能用這些字組成的常用詞盡可能都出現。讓學生以詞為單位掌握同音字,強化字義理解,從字義區別同音字,據義選字。對意義較抽象和不太常用的字,主要是靠句子去識記,進而在實際語言環境中掌握(其)意義、用法等。
二、教師平時要重視學生容易混淆的同音字並將其歸類,重點指導。壹是在寫話、作文之前對可能出現的同音字提出來加以指導和練習,強化學生的有意註意。例如小語 “讓座”壹圖,可先讓學生口述,然後把口述中的同音字如“坐”和“座”等提出來,讓學生組詞練習,以防止這兩個字的混淆。二是定期收集歸類後向學生提出具體要求,如把自己用錯的同音字收在小本上,以詞為單位,看誰區別得開,看誰分辨得清,看誰掌握得牢,看誰使用得準。對大多數學生容易混淆的同音字,如作”和“做”, “圓”和“園”,“劃” 和“畫”, “克”和“刻”, “堅”和“艱”、
“察”和“查”,可重點講解。另外,還可結合課堂實踐解決同音字混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