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雄才多磨難”,蘇軾也不例外。當年王安石主持變法,蘇軾站在對立面,幾次向神宗皇帝進言,極力陳述新法的各種弊端。蘇軾的言論自然引起王安石的不滿,王安石通過親信網羅罪狀,上書彈劾蘇軾。蘇軾感到在都城舉步維艱,就請求到外地做官。公元1079年4月,蘇軾到達湖州,到任不久,壹場災禍便從天而降。同年七月,禦史臺(舊稱烏臺)派人將蘇軾逮捕,押送汴京(今河南開封),罪名是作詩誹謗朝廷。蘇軾在獄中被關押了壹百多天,受審十余次,慘遭折磨。後經多方營救,於當年十二月釋放,貶為黃州(今湖北省黃岡)團練副使。這就是宋朝有名的文字獄——烏臺詩案。
蘇軾被貶官到黃州的壹段時期,不但在精神上感到十分寂寞,在生活上也是窮困潦倒,捉襟見肘。當時,朝廷給他的薪金已經用完了,蘇家人口又不少,他只得想方設法節約開支。他規定每日的開支不得超過壹百五十枚錢,每月初壹,他會拿出四千五百枚錢,分為三十份,裝在小袋裏,掛在屋梁上。每天早晨,他用壹根平時取畫、掛畫的長叉從梁上挑下壹袋,然後就把長叉收藏好。當天用不完的錢,則用大竹筒另外收藏,做招待客人之用。當大袋子裏攢了不少錢時,就再做別的安排。就這樣,蘇軾和家人度過了人生中最為慘淡的四年。
蘇軾在給好友秦觀寫信時,曾說:“平時過日子,壹點壹點地節省,等積多時再做安排,自然會水到渠成,沒必要做預先的計劃。”在如此落魄之際,蘇軾仍然能夠做到泰然自若,實在非常人所及。這正是: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風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