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執仗、
仗義執言
明火執仗_成語解釋
拼音:míng huǒ zhí zhàng
釋義:明:點明;執:拿著;仗:兵器。點著火把,拿著武器。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幹壞事。
出處:元·無名氏《盆兒鬼》第二折:“我在這瓦窯居住,做些本份生涯,何曾明火執仗 ,無非赤手求財。”
例句:有壹夜,無端被強盜~的搶了進來。 ★清·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29回
仗義執言
拼音:zhàng yì zhí yán
釋義:執言:說公道話。為了正義說公道話。指能伸張正義。
出處:明·馮夢龍《警世通言》卷十二:“此人姓範名汝為,仗義執言,救民水火。”
例句:他性情耿直,總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