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耕火種意思是古時壹種耕種方法,把地上的草燒成灰做肥料,就地挖坑下種。
刀耕火種,漢語成語,拼音是dāo gēng huǒ zhòng,意思是古時壹種耕種方法,把地上的草燒成灰做肥料,就地挖坑下種。出自 《舊唐書·嚴震傳》。
新石器時代殘留的農業經營方式,屬於原始生荒耕作制。先以石斧,後來用鐵斧砍伐地面上的樹木等枯根朽莖,草木曬幹後用火焚燒。經過火燒的土地變得松軟,不翻地,利用地表草木灰作肥料,播種後不再施肥,壹般種壹年後易地而種。由於經營粗放,畝產只有50千克左右,俗稱“種壹偏坡,收壹蘿蘿”。
黃河中遊仰韶文化區早在公元前5000至前3000年就采用刀耕火種、土地輪休的方式種植粟、黍。雲南也早在公元前1260~1100年的商朝後期新石器時代就用此法種稻。戰國時期雲南土著民族廣泛采用刀耕火種的耕作方式。
隨著生產工具由石刀、石鑿、石斧、木棒進化到鐵制刀、鋤、犁,種植作物由單壹的稻谷演變為稻、玉米、豆、雜糧乃至甘蔗、油料經濟作物,耕作方式也隨之由刀耕火種、撂荒發展到輪耕、輪作復種和多熟農作制。
操作方式
刀耕火種又叫遷移農業,有些地方稱之為“打遊擊農業”。是壹種古老原始的農業耕作方式。這種耕作方式沒有固定的農田,農民先把地上的樹木全部砍倒,對壹些大樹有時先割去壹圈樹皮,讓它枯死,然後再砍倒。
已經枯死或風幹的樹木被火焚燒後,農民就在林中清出壹片土地,用掘土的棍或鋤,挖出壹個個小坑,投入幾粒種子,再用土埋上,靠自然肥力獲得糧食。當這片土地的肥力減退時,就放棄它,再去開發壹片,所以稱為遷移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