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先烈的詩歌如下:
《緬懷》
佇立墓前,
我仿佛聽到隱約的軍號聲在召喚,
壹排排烈士墓,
如同壹隊隊威武的士兵整裝待發。
墓碑上寥寥的文字,
濃縮了壹段烽火歲月,
紅色的墓凝固了壹個個年輕的生命。
佇立墓前,
高貴和貧賤都變得渺小,
生命和鮮血讓人震撼,
和平的日子裏,
我們容易變得忘記,
甚至忘了那只鴿子從哪裏飛來,
學會忘記並且思考,
從哪些冰涼石頭的微笑裏,
我們或許會變得成熟。
佇立墓前,
我仿佛聽到歷史掀動的聲音,
壹座墳墓就是壹章輝煌,
鴿哨在響,
那是子彈在呼嘯,
倒下的是軀體,
不滅的是精神,
他們寫好了他們的歷史,
我們的歷史正在書寫。
革命先烈的精神品質及條件依據如下:
1、不怕犧牲、敢於勝利的革命英雄主義精神,萬眾壹心、眾誌成城的精神,軍民並肩攜手、勇猛奮進的團結奮鬥精神。
2、不怕犧牲,視國家榮譽為最高榮譽,敢於奉獻生命,為了國家利益犧牲小我的精神。祖國利益重於泰山,個人生命輕於鴻毛。
條件依據
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規定的條件及陸續發布的有關解釋文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並經規定的機關批準,即可稱為革命烈士。
1、對敵作戰犧牲的。
2、對敵作戰負傷後因傷死亡或對敵作戰負傷致殘醫療終結評殘發證後,壹年內因傷口復發死亡的。
3、在作戰前線擔任向導、修築工事、救護傷員、執行運輸等戰勤任務犧牲,或者在戰區守衛重點目標犧牲的。
4、因執行革命任務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敵人俘虜、逮捕後堅貞不屈遭敵人殺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5、為保衛和搶救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壯烈犧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