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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時,劉宇擔任宣、大總督、都禦史、兵部尚書,因為他巴結宦官劉謹的緣故,得到很重要的官位。但是他生性陰險難測,偶而有觸犯他的人,就會有生命危險。他的廚師王蕃,煮鰣魚沒有用蜜酒,劉宇直接離開座位打他的嘴巴,並且命令動用“家法”,“家法”就是列穿紅繡鞋(光腳穿燒得通紅的鐵鞋)“。王蕃腳趾被燒爛脫落,不再能行走。但口中還講出不馴順的話。劉宇發怒說:“我施行這樣輕的刑法,妳竟然不屈服嗎?”就示意手下的人,手下人明白了他的意圖,把王蕃拉到壹個深胡同的空屋內,剝下他衣服,先刺心臟,將他殺死。接著剝下人皮。當時有某位官員在大堂上拜見劉宇,座位還未坐熱,手下人獻上壹張人皮,這位官員驚訝不已。劉宇說:“剛才廚子違犯主人,我稍作處治了。”這位官員咬住舌頭,嚇得好半天說不出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