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春雨過後,所有的花卉都煥然壹新,壹聲春雷,蟄伏在土壤中冬眠的動物都被驚醒了。
出自唐代韋應物《觀田家》,通過對農民終歲辛勞而不得溫飽的具體描述,深刻揭示了當時賦稅徭役妁繁重和社會制度的不合理。自驚蟄之日起,農民就沒有“幾日閑”,整天起早摸黑的忙碌於農活,結果卻家無隔夜糧,勞役沒個完。
想起自己不從事耕種,但是奉祿卻是來自鄉裏,心中深感慚愧。身為封建官吏能夠這樣自責,確實是難得的。這種思想感情和杜甫等人是相同的,這是唐代田園詩中的壹個特點,也是中國古典詩歌中的壹個優良傳統。
二十四節氣之驚蟄
驚蟄,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三個節氣。鬥指甲,太陽到達黃經345°,於公歷3月5-6日交節。驚蟄反映著自然界生物受節律變化影響而萌發、生長的狀態。
時至驚蟄,陽氣上升、氣溫回暖、春雷乍動、雨水增多,萬物生機盎然。農耕生產與大自然的節律息息相關,驚蟄節氣在農耕上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它是古代農耕文化對於自然節令的反映。
”蟄“,指”藏伏“,昆蟲入冬藏伏土中;“驚”指“驚醒“,天上的春雷驚醒蟄蟲。所謂“春雷驚百蟲”,是指驚蟄時節,春雷始鳴,驚醒蟄伏於地下越冬的蟄蟲。
在古時驚蟄當日,壹些地方人們有用清香、艾草,熏家中四角,以香味驅趕“蛇蟲蚊鼠”和黴味,久而久之漸漸演變成驚蟄打小人驅趕黴運習俗。此外還有“蒙鼓皮”、“吃梨”、“祭白虎化解是非”等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