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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寄情於山水所隱含的思想

是蘇軾,因為他的山水詩在自然詩化的走向上表現出與前人迥然不同的總體傾向。這裏所說的走出自然,是指蘇軾的山水詩不再把山水當作體道之物,媚道之形,或看作是情感的載體,而是將自然化作了自己求諸內心的媒介,他既不像魏晉六朝的人那樣站在自然之外,也不像唐人那樣站在自然之中,而是站在了自然之上,藝術地把握了自然,使之成為自己求諸內心的工具。

青年時代的蘇軾雖也寫過壹些與前人相近的模山範水之作,但在王安石變法後,其詩風就發生了變化,這裏說的山水詩,主要指他1071年“補外”出任杭州通判以後,特別是叠遭貶謫時的山水詩。這些詩或是富有禪意,或是把儒、釋、道三家融於壹爐,並借禪宗的思維方式來表達他對人生的體味和感受。作為詩人的蘇軾,不僅達到了“萬象入我摩泥珠”的境界,還把自己的整個身心投射到山水自然之中,臻於“嗒然遺其身”的心物合壹的化境。他用“智渡”的方式“返照”於自身,使自己的心靈上升到壹個新的層次。這些詩大致可分為四類:

(壹)、借自然說禪,即從靜態和動態的自然山水中感悟禪理,在具體的表現形式上,描寫自然景物的詩句和感悟禪理的詩句往往分開。如《百步洪》(《詩集》卷17第891頁):

長洪鬥落生跳波,輕舟南下如投梭。水師絕叫鳧雁起,亂石壹線爭磋磨。有如兔走鷹隼落,駿馬下註千丈坡。斷弦離柱箭脫手,飛電過隙珠翻荷。四山眩轉風掠耳,但見流沫生千渦。崄中得樂雖壹快,何異水伯誇秋河。我生乘化日夜逝,坐覺壹念逾新羅。紛紛爭奪醉夢裏,豈信荊棘埋銅駝。覺來俯仰失千劫,回視此水殊委蛇。君看岸邊蒼石上,古來篙眼如蜂窠。但應此心無所住,造物雖駛如吾何!回船上馬各歸去,多言嘵嘵師所呵。?

《百步洪》先用博喻的手法極力渲染了水流的湍急迅疾,以象征人生的短暫。後十四句則是說禪,尤其“君看岸邊蒼苔上,古來蒿眼如蜂窩”壹聯,形象而又精警地道出了多少舟人已逝,而流水依舊的禪理,並指出只要心無所在,上述的造物規律就無法成為生命的桎梏。這類詩在自然智慧化的走向上層次較淺,但已基本脫離了寄情於景的傳統模式。

(二)、從自然中悟禪,即除眼觀耳聞以外,尤其註重心靈的感受,表現在詩句中較少以議論的形式出現,往往以形象的方式表現出來,以《行瓊、儋間……》(《詩集》卷41第2246頁)為突出代表:“四周環壹島,百洞蟠其中,我行西北隅,如度月半弓。此生當安歸,四顧真途窮。眇觀大瀛海,坐泳談天翁。茫茫太倉中,壹米誰雌雄。幽懷忽破散,永嘯來天風。千山動鱗甲,萬谷酣笙鐘。安知非群仙,鈞天宴末終。喜我歸有期,舉酒屬青童。”全詩按心靈感悟順序分為三個境界:先是執著生計,梗塞未通,然後是神與天諧,幡然悔悟,最後是對自己的徹悟進行審美體驗。他對自己的合天音、詩語為壹體的“妙聲”深為贊美,因為它以審美的方式搭起了通向永恒的橋梁。《西湖絕句》(《詩集》卷48第2654頁)也很典型:“畢竟西湖六月中,風光不與四時同。接天蓮葉無窮碧,映日荷花別樣紅。”既是以禪意的眼光去審視自然,也是從自然中悟禪,雙向交匯。該詩若只有後兩句,美則美矣,但為死景,而前兩句看似閑筆,實為詩的結穴之處,它激活了整個畫面,頓悟之下,人的審美感受上升到壹個鮮靈靈的層次。這類詩已比第壹類深入了壹步。

(三)、禪意與自然合壹,心物合壹。在這個層次中,往往很難分清哪是山水自然,哪是詩情禪意,二者冥然合壹。山水自然,禪理詩情,互相融通,相互生發。山水自然完全成為心靈的外化,而心情意緒又以山水自然為形式,最終指向人的心靈。如《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樓醉書五絕(選二)》(《詩集》卷7第339頁):

黑雲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亂入船。卷地風來忽吹散,望湖樓下水如天。

放生魚鱉逐人來,無主荷花到處開。水枕能令山俯仰,風船解與月徘徊。

第壹首由“黑雲翻墨”而“忽吹散”,最終進入了“水如天”的澄明的心境,實是借自然的變化過程來喻說心靈的變化過程,禪意的顯現過程與自然的變化過程相互生發,合二為壹。第二首寫“魚鱉逐人”,“荷花”“無主”,實是無視外在客觀事物的存在,歸於心靈本位,至於“水枕能令山俯仰,風船解與月徘徊”,非儒家隨遇而安式的消解,而是“吾心淡無累,遇境即安暢”(《出峽》,《詩集》卷1第44頁)的任天而動的心靈的自由高蹈。它既是第壹聯的必然結果,也是第壹聯的形象的深化,使其不僅與“風動還是幡動”的禪宗公案聯系起來,更使人感受到了人的心靈對山水自然的“決定作用”。再如《飲湖上初晴後雨》(《詩集》卷9第430頁):

水光瀲灩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

這絕不是壹般的山水詩,而是以壹顆無往而不在的禪心去體味自然,觸處皆宜,無所不可,達到了“身與物化”的心物合壹的境界。在這首詩中,分不清哪是山水自然,哪是心情意緒,其實根本就無需分辨,因為山水自然、詩意禪理、心情意緒三者都在審美的深處統壹起來,山水自然早已不是外在的客觀存在,也不是情感的載體,而是超度人的梯航。

可以說,蘇軾的詩是借禪理來實現對自然的超越性的把握的。對詩中的禪意,詩人有著清醒的認識,他說:“暫借好詩消永夜,每逢佳處輒參禪。”(《夜直玉堂,……》,《詩集》卷30第1616頁)但他決沒有潛身佛門,決沒有進入“千江有水千江月,萬裏無雲萬裏天”的禪境,他深悟道家的“齊壹萬物”並由道入禪,但從未擺脫儒家的烙印,倒是更多地表現出“三教合壹”的傾向。在壹首短詩中,可看到三者的有趣的結合:“新浴覺身輕,新沐感發稀。風乎懸瀑下,卻行詠而歸。仰觀江搖山,俯視月在衣。步從父老語,有約吾敢違?”(《和陶歸園田居六首》,《詩集》卷39第2103頁)縱觀全詩,老莊的隱逸思想溢於字裏行間,而五、六兩句又有禪宗體味自然時“瞬刻永恒”的意味。前四句卻是師承《論語?6?1先進》“風乎舞雩,詠而歸。”但這決非三者機械的拼湊,而是擷取了其精華,進行了多重超越。佛家走向內心否定人生,儒家走向社會忽視人生,道家走向自然簡化人生。蘇軾則是把佛教的走向內心當作探索人生的手段,把道家的走向自然化為豐富人生的契機,而對儒家的走向社會,他采取了“外涉世而中遺物”的做法,摒棄了其“用之則行,舍之則藏”的壹面,使個體人格獨立於社會,充分重視人的個體生命。對上述三者的超越,都僅僅圍繞著心靈本位這壹中心,指向了執著而又超越的審美人生。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不論哪壹類山水詩,都未將山水自然當作倫理道德的象征物,也沒有把它作為主觀情感的依托物,而是詩人求諸內心的媒介。蘇軾沒有像前代任何壹位詩人那樣,或是寫景,或是抒情,甚至並不追求情景交融的意境,只是以禪意的眼光去審視自然,從自然中脫身而出,獲取了把握自然的自由。他在《超然臺記》(《文集》卷11第351頁)中說:“彼遊於物之內,而不遊於物之外”,則“物有以蓋之矣”,“物非有大小,自其內而觀之,未有不高且大者也。”他對待外物的態度是“遊於物之外也”。這裏的“物”,既指滿足人的生理需要的外物,也指滿足人的審美需要的外物。他既取得了居高臨下的視角,也就能毫不費力地對外物進行整體把握,而不至沈溺其中不能自拔。他“遊於物外”,不為物滯,但又決非離物而去,他在《寶繪堂記》(《文集》卷11第356頁)中說的壹段話,正好與此相互參補。他說:“君子可以寓意於物,而不可留意於物。寓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樂,雖尤物不足以為病;留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病,雖尤物不足以為樂。”“寓意於物”,是物為我用,我占主導,“留意於物”,是我為物役,物占主導。兩種選擇會引發兩種不同的導向,蘇軾選擇了前壹種。不論是“微物”還是“尤物”,他壹概驅之以如椽的詩筆,使之“足以為樂”,使自己在追索外物的過程中得以發展。他的“遊於物外”和“寓意於物”,正是走出自然的兩翼,他借此實現對自然的升華和超越,並在更高的層次上復返和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