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雅、頌是指我國第壹部詩歌總集《詩經》的三個部分,詩經根據樂調的不同分為風、雅、頌三類。風雅頌賦比興合稱“六義”。
風、雅、頌
風是不同地區的地方音樂。《風》詩是從周南、召南、邶、鄘、衛、王、鄭、齊、魏、唐、秦、陳、檜、曹、豳等15個地區采集上來的土風歌謠。***160篇。大部分是民歌。
雅是周王朝直轄地區的音樂,即所謂正聲雅樂。《雅》詩是宮廷宴享或朝會時的樂歌,按音樂的不同又分為《大雅》31篇,《小雅》74篇,***105篇。除《小雅》中有少量民歌外,大部分是貴族文人的作品。
頌是宗廟祭祀的舞曲歌辭,內容多是歌頌祖先的功業的。《頌》詩又分為《周頌》31篇,《魯頌》4篇,《商頌》5篇,***40篇。
賦、比、興賦比興是詩經的主要三種表現手法。
賦:平鋪直敘,鋪陳、排比。相當於我們常用的排比修辭方法。
比:比喻。相當於我們常用的比喻修辭方法。
興:托物起興,先言他物,然後借以聯想,引出詩人所要表達的事物、思想、感情。相當於我們常用的象征修辭方法。興就是以情寓於象中,此象乃是意象也,故興有有我之境與無我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