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的“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最早是由武則天發明,後經朱元璋改進完善。
據明末清初的著名學者、考據家顧炎武所著《金石文字記·岱嶽觀造像記》,可知《岱嶽觀造像記》是則天朝所樹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寫數字。顧炎武考證說:“凡數字作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等,皆武後所改及自制字。”
意思是:凡數字寫作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等的,都是武則天所改自創的字。
至明朝朱元璋在政時期,“郭桓案”之後,朱元璋深感治理貪汙不光要嚴懲罪犯,更要從制度上堵上貪汙之門,所以大寫的“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就成為了朱元璋的創造發明之壹。這些漢字寫著雖然麻煩,但可以有效避免塗改數字,故沿用至今。
擴展資料: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明初四大案之壹的“郭桓案”爆發。
當時,禦史余敏、丁舉廷舉報,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李彧、趙全德等人夥同戶部侍郎郭桓,貪汙舞弊,吞盜官糧、官金。
正想興起大獄的朱元璋,得到這個線索,窮追不舍。結果查出,被這些貪官吞沒的國家糧銀,折合成糧食幾乎和當時全國征收秋糧的總和相等。此案的處理,也震動全國,被株連而殺的達到了70000人之多。
事後查出,“郭桓案”中,罪犯作案的主要手段之壹就是塗改賬冊。為了接受這個教訓,朱元璋叫人把原來很容易被人塗改的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成了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陌、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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