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名,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蔔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註:“問名者,將歸蔔其吉兇。”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
納吉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蔔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註:“歸蔔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宋代民間多以合婚的形式蔔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書、合婚代之。清代,納吉壹儀已融於問名和合婚的過程中。民國時期,無納吉儀,只有簡單的蔔吉習儀,多將女方庚貼放置竈神前,如三日內無發生異事,則認為順利,就拿男女庚貼去合婚。?
納征亦稱納成、納幣。六禮中第四禮。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禮記?昏義》孔穎達疏:“納征者,納聘財也。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男方是在納吉得知女方允婚後才可行納征禮的,行納征禮不用雁,是六禮唯壹不用雁的禮儀,可見古人義禮之分明。歷代納征的禮物各有定制,民間多用首飾、細帛等項為女行聘,謂之納幣,後演變為財禮。
請期又稱告期,俗稱選日子。六禮中第五禮。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親迎娶的日期。《儀禮?士昏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請期儀式歷代相同,即男家派使進去女家請期,送禮,然後致辭,說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後使者返回復命。至清代,請期多稱通信,即男家用紅箋,將過禮日、迎娶日等有關事項壹壹寫明,由媒人或親自送到女家,並與女家商議婚禮事宜。
親迎又稱迎親。六禮中第六禮。是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禮儀。《詩經?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闕祥,親迎於渭。”親迎禮始於周代,女王成婚時也曾親迎於渭水。此禮歷代沿襲,為婚禮的開端。親迎禮形式多樣。至清代,新郎親迎,披紅帶花,或乘馬,或坐轎到女家,儐相贊引拜其嶽父母以及諸親。嶽家為加雙花披紅作交文,禦輪三周,先歸。新娘由其兄長等用錦衾裹抱至轎內。轎起,女家親屬數人伴送,稱“送親”,新郎在家迎侯。
奠雁禮從周代至清末,在按六禮而行的婚姻中,除了納征(下聘)禮以外,其余五禮均需男方使者執雁為禮送與女家。因為雁是侯鳥,隨氣候變化南北遷徙並有定時,且配偶固定,壹只亡,另壹只不再擇偶。古人認為,雁南往北來順乎陰陽,配偶固定合乎義禮,婚姻以雁為禮,象征壹對男女的陰陽和順,也象征婚姻的忠貞專壹。後來因雁越來越難得,人們就改用木刻的雁代之,到近代,改用鵝、鴨、雞三種活禽代替行奠雁禮,以定婚姻的和順。用雁之禮,朝鮮等國也襲用。
議婚亦稱議親。商議婚娶的最初階段,即六禮中納采、問名、納吉三階段。由男方派人到女家提親開始,經過換帖、蔔吉、合婚、相親等程序,到訂婚為止。《聊齋誌異?青蛙神》:“雖故卻之,而亦未敢議婚他姓。”
問肯即求親,即六禮中的第壹禮納采。元代王曄《折桂令?答》曲:“壹個將百十引江茶問肯,壹個將數十聯詩句求親。”
合婚亦稱合八字,古稱蔔吉。據了解合婚是問名禮中的程序之壹。雙方議婚之初,在開出八字後,審合男女雙方名號及生辰八字。古代是各自行蔔,問鬼神,告家廟。近代則是請陰陽先生蔔占男女命是否相合,相合則婚,相克則婚不成,要將雙方的生辰八字退還。
壓庚又稱壓帖。是六禮之納吉中的壹項內容。經過對合雙方的八字帖後,男家用禮盒裝上庚帖,上壓釵釧和如意送往女家。又,將對方的八字帖壓於家廟或祖先牌位下或供案香爐下,意請先人鑒之,如三日內家中平安者,可行婚姻,亦稱壓庚。
相親亦稱相門戶、對看。即在議婚階段換過庚帖後,由媒人聯系安排,雙方長親見面議親。歷代相親儀式大同小異。舊時男女當事人並不相見,而由父母長親包辦。
訂婚即訂立婚約的儀式。通過這個儀式,表示正式定下雙方的婚事。古代,男方以雁為禮,去女家商定婚事,雁成為婚姻的信物。近代多用飾物、衣物、食物為禮,送往女家,送禮之後,婚約即成。訂婚的表現形式 為婚書及財禮。封建社會,訂婚是結婚的必經程序,雙方均不得反悔。新中國成立後,訂婚已不是法定程序,男女雙方只要出於自願,合乎婚姻法的條件還要進行登記註冊。
據了解嘗湯獻花是訂婚後,男家長者赴女家,與女家長者壹道焚香禱祝上天保佑。禮畢,女家設宴。席上先嘗湯,上清湯四碗,碗口上以紅線作十字交叉,線頭墜銅錢,以示姻緣開頭。嘗過湯後,上盤裝四個豬蹄,每個上插紅花,盤中置刀壹把,刀柄上纏紅綢,此謂獻花,含締結婚約之意。嘗湯獻花後,訂婚禮為正式完成。
議聘是男女雙方同意結婚後,由媒人往來商議男家聘金和女家嫁妝的種類、數量的程序。壹般根據雙方的家庭地位和財產的多少及當婚男女 的人品而確定,明顯帶有買賣婚姻的痕跡。
下插定是專門送約定婚姻信物的儀式。男家向女家提出訂婚,將女子插戴的首飾送到女家,作為婚約信物。《儒林外史》第二十七回:“但我說明了他家是沒有公婆的,不要叫鮑老太自己來下插定。”
下財禮亦稱下彩禮、下財、下禮、過禮、過彩禮、放定、下定、行大盤、行聘、行聘禮等。據廣州禮儀了解下財禮即完婚前男家向女家送財禮。財禮的數量品質,各地不同,主要視家境的貧富而定。南宋?吳自牧《夢梁錄?嫁娶》:“且論聘禮,富貴之家當備三金送之,則金釧、金 、金帔墜者是也。若鋪席宅舍,或無金器,以銀鍍代之。否則貧富不同,亦從其便,此無定法耳。”下財禮即依禮制,也要征得女方同意,實質是送和要結合。行聘前,先由媒人執彩禮帖(禮品清單)與女家商議,往往雙方對數量品質多存爭議,需商議多次方能定下。行聘時,男家備禮書,置於紅漆木盤上,排隊手捧肩挑禮品,伴以鼓樂送至女家,女家協助將禮品擺開,供女家親友鄰人觀賞過目。女方收下,下財禮畢,婚約正式成立。
回盤亦稱回禮、回情、答回。婚娶前,男方行聘禮,女方收下後,視情給壹定回禮。南宋?吳自牧《夢梁錄?嫁娶》:“男擇日下聘,(女方)亦以禮物答回。”因回禮多用盤捧上,故稱回盤。
良辰亦稱良辰吉日。據了解良辰即選擇的宜於成婚的日子。要按黃道推算或由陰陽先生選擇,或依皇歷所載而選。唐代李商隱《流鶯》:“巧囀豈能無本意,良辰未必有佳期。”《水滸傳》:“今日是個良辰吉日,賢妹與王英結為夫婦。”對良辰的選擇大多註重日子、季節、月份,以求吉利。
隨禮也稱隨份子、湊份子。據了解隨禮是在男女結婚前,親友們按約定的數額出錢,集中之後做賀禮,交付將要結婚的男女。舊時隨禮只限於男家的親友,現代女家的親友也從此俗。
添箱又稱添房。據了解,添箱是接到男家請期後,女家將嫁女的吉日寫成喜貼,送往各親友家,凡接到喜貼的親友,壹般均以錢物為禮送至女家賀喜。添箱與添妝不同處是不將錢物直接給新娘,而是給女家,是家庭間的禮儀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