韻律詩歌是壹種文學體裁。由詩人、詩歌理論家、漢語言韻律詩歌旗手於進水先生提出。韻律詩歌的核心思想理論是:
詩歌的科學概念是:就文學體裁而言,詩歌是以語言節奏的和諧性再現生活抒情言誌的語言藝術。
詩歌的本質屬性是:語言節奏的和諧性,是詩歌語言形式的本質屬性,是詩歌區別於其他文學體裁的唯壹標誌。
詩歌的標誌是:韻律是詩歌的核心要求和標誌性象征,詩行內語言節奏的和諧性和詩行外語言節奏的和諧性,相輔相成於詩歌抒情言誌的思想意旨之中。
詩歌的分類是:按照詩歌的韻體、律體和韻聲所劃分的“通韻齊言正格詩歌”“通韻齊言變格詩歌”“變韻齊言正格詩歌”“變韻齊言變格詩歌”“通韻雜言正格詩歌”“通韻雜言變格詩歌”“變韻雜言正格詩歌”“變韻雜言變格詩歌”八種詩歌體式,是對漢語言古典韻律詩歌和現代韻律詩歌兩大縱向體式橫向之最基本分類。
韻律遵守著壹定的法則,這些法則是詩人和讀者都樂於服從的,因為它們是千真萬確的,壹點也不幹涉熱情,只是像歷來所壹致證實的那樣提高和改進這種與熱情***同存在的愉快。
中國古代詩歌隨著時代而發展,不斷創造出新的形式。隨著《詩經》的四言詩後,相繼出現了騷、賦、五言七言絕句、律詩、長短句(即詞)、元曲小令等等。無論形式怎樣變化,韻律卻是保留下來的。如果只是詩人喜歡韻律,讀詩的人卻討厭韻律,詩歌的韻律能有這樣強盛的生命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