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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詞社團規章制度

山東工業職業學院瀟湘詩社隸屬於山東工業職業學院院團委並接受其監督和指導,根據社團聯合會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章制度,凡本社社員都應在本制度範圍內活動。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凡自願加入本社團組織且道德品質良好的所有詩歌愛好者經登記後均可成為本社團成員

第二條:社員必須履行的義務(如下)

〈壹〉:積極培養自己的優良的道德品質和強烈的責任感意識。

〈二〉:積極參加社團活動,處理好社員關系。

〈三〉:在生活中熱心幫助他人,自覺維護社團形象。

第三條 〈壹〉:社員有權利參加社長、副社長、部長、副部長以及負責人的競選。被選舉時應向選拔組提交申請,並最終在社團會議通過後才能生效。

〈二〉:社員有權對社團工作和建設提建議對不滿之處通過正確途徑提出抗議。

〈三〉:社員有自願退出社團的權力,但應向社團相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紀錄留擋。

第二章:社團制度

第壹條:本社團制度經社委會研究並於2009年9月1日正式實施

第二條:本社團制度適用所有社員,不分職務、級別。

第三條:社團實行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條: 社團內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對抗部門對抗以及權力對抗.

第五條: 社團社長、部長任期周期為壹年半,副社長、副部長,任期壹年.

第六條:對不執行社團決議,不積極參加社團的活動和有損社團形象等直接或間接對社團的近期或長遠構成損害的社員,應按照社團積分管理辦法來執行.

第七條:對社委會成員、副部長、負責人以及普通社員的選拔、獎勵和處分,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團會議上通報.

第八條:所有社員有權參加各種社團會議,主動調查了解理事會各部門的工作情況,財務狀況.第九條:理事會、部長有權制定並修改社團制度並在起內部會議上通過方才有效.

第三章:社委會職責.

壹:領導、組織、協調社團內外各項大型活動.

二:聽取、審查、表決活動方案.

三:討論決定社團內外重大問題.

四:修改、制定社團章程和制度.

五:負責組織選舉活動.

六:接受社員和非社員的建議和投訴並且作出回復.

七:社委會擁有並行使下列職權:

(1)通過大會決議。(大會決議必須由3/4成員出席,並由出席2/3以上的人同意表決方能通過並生效。

(2)選舉、更換社團主要負責人及社團主席提名或社團成員聯名推薦的各部負責人。

(3)決定社團合並重組等其他重大事項

第四章:社團機構

壹:社團設置以下機構部門,並由其負責人組成社團的執行機構:社長(壹名)副社長(二名)、秘書處、宣傳部、組織部、編輯部、外聯部、詩歌創作部、詩歌研討部。正副社長與七部(處)負責人組成社團的執行機構,領導開展社團日常工作,並對成員代表大會負責。

二:執行機構職權:

(1)執行社團決議。

(2)報告總結工作計劃和社團財務、物資收發、處理狀況。

(3)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4)批準社員的加入與退出,並向熱心同學發出加入社團之邀請。

(5)召開執行機構例會,每月至少二次。

第五章:社員積分管理辦法.

壹:社員積分管理辦法經詩社社委會討論研究後與2009年9月1日正式實施。

二:積分管理辦法適用於壹切成員,不分職務和級別。

三:每個被管理成員的原始積分為十分。

四:壹年之尾,相關部門將對積分進行評定,分別評出高積分,低積分以及不及格積分。

五:1,對高積分者進行適當獎勵,並且對外通報表揚2,對低積分者進行內部敬告,並對非普通社員中的低積分者免職.

3,對不合格積分者勸其退社。

六:積分的評定由會議,活動的記錄人員或個人提供書面材料,並送交秘書處,由秘書處核定記載存檔.若核定不實或者有偏差,秘書處有權修改評定結果並通告提供材料者。

七:獎勵積分範圍: 1:向部門或社團提交活動方案.(1-5)

2:每次大型活動直接參與.(1-5)

3:社員積極申報和實施活動項目。(1-6)

4:其他有益 於社團工作和發展的著情獎分。

扣除積分範圍: 1:會議次大遲到或曠到(1-2)

2:活動無故不參與。(1-2)

3:個人作風影響社團形象。(1-5)

4:經核實搞內部鬥爭的社員。(1-5)

5其他不益於社團發展,有損社團凝聚力的清況酌情扣分。

第六章 辦公室管理制度

壹 辦公室

1. 本辦公室僅供本社人員工作、值班時使用,不得任意移作他用或借給其他社團及與本社團無關人員使用。

2. 各部如需借用本辦公室(值班以外),必須及時與值班人員協調好。借用部門要保證在借用期間遵守此制度。

3. 其他組織借用本辦公室或設施物品,必須有充足的理由並承諾遵守此制度。

4. 值班人員需進行值班記錄。

5. 辦公室物品由院團委、學工處統壹配給.

6. 本社人員均需正確使用並妥善保管辦公室物品。

7. 物品借用或消耗由值班人員作詳細記錄,秘書處定期檢查,對損壞物品及時修補更新。二 值班制度

1.值班時間為每日晚4:00——4:30,值班人員及順序由社委會統壹安排

2.值班人員需對值班情況進行認真記錄。

3.值班期間保持辦公室清潔衛生,值班結束前進行打掃。

4.值班人員若因故不能到崗,預先在各部內協調或到秘書處請假,壹律以請假條為準(特殊情況除外)。

5.值班人員在值班結束前對辦公室及室內物品進行檢查,整理後方可離開。

6.值班人員需妥善保管辦公室鑰匙,每部只配壹把,社長,副社長每人壹把.

第七章 財務與物資安排與處理相關事宜的暫行規定

壹:專人如實登記募捐及其他活動所得,並定期公示。

二:專人保管所有相關財務物資。

三:專人負責物資輸出,支出相關事宜並如實登記與公示。

四:其中財務方面支出,由使用人、社團負責人、財務處 負責人***同簽字,方可使用,由財務處支出並保留票據。

第八章 社團終止程序

壹:社團如遇下列情況可申請終止。

(1)分立或合並等更有利於愛心助學活動開展時。

(2)社團發展違背其主要宗旨時。

(3)社團沒有存在的必要等其他須終止的情況時。

二:社團終止活動時應在業務指導部門的指導下,清理相關財務、物資。並向相關部門申報終止。同時召開最後壹次成員代表大會,報告相關情況,並報告後續工作處理意見。

第九章 附則

壹 :本制度自詩社成立之日起開始試行,瀟湘詩社對其保留修改權。

二: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山東工業職業學院瀟湘詩社所有.

三:本章程在試行過程中歡迎廣大同學監督批評,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