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看詩
詩歌根據它音韻格律和結構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格律詩、自由詩、散文詩和韻腳詩四種。
格律詩:按照壹定格式和規則寫成的詩歌。它對詩的行數、詩句的字數(或音節)、聲調音韻、詞語對仗、句式排列等有嚴格規定,如,中國古代詩歌中的“律詩”“絕句”和“詞”“曲”,歐洲的“十四行詩”。以及格律體新詩四言體,六言體,八言體。
自由詩:近代歐美新發展起來的壹種詩體。它不受格律限制,無固定格式,註重自然的、內在的節奏,押大致相近的韻或不押韻,字數、行數、句式、音調都比較自由,語言比較通俗。美國詩人惠特曼是歐美自由詩的創始人,《草葉集》是他的主要詩集。
散文詩:兼有散文和詩的特點的壹種文學體裁。作品中有詩的意境和激情,常常富有哲理,註重自然的節奏感和音樂美,篇幅短小,像散文壹樣不分行,不押韻,如魯迅的《野草》。
韻腳詩:顧名思義,泛指詩的結尾須押韻,不論格律和音步 ,讀起來朗朗上口如同歌謠。這裏的韻腳詩指現代韻腳詩,屬於壹種新型詩體。以汪國真為代表。
艾青的詩歌都是自由詩,在形式上不拘泥於外形的束縛,很少註意詩句的韻腳和字數、行數的劃壹,但是又運用有規律的排比、復沓,造成壹種變化中的統壹。如《大堰河――我的保姆》就是這樣:全詩***13節,壹節從4--16行不等,壹行少則2個字,多則22個字,全詩不押韻,但每壹節首尾句短而重復,中間幾行基本采用排比句式,多用長句子,能夠盡情地抒發和描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