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以前,洛陽已有十三個王朝在此建都。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裏,像東周、東漢、曹魏、西晉、北魏幾代建都洛陽之時,作為全國城市來看,都是城市之首,是洛陽城市極其輝煌的歷史時期。隋、唐兩代,長安與洛陽是西、東兩都,城市人口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上下。可謂站在同壹個制高點上,是當時全國兩個最重要的城市。從中國都城的發展史上考察,自周秦以降,五代以前,建都在哪裏,主要是在長安與洛陽兩地之間進行選擇,這是當時社會經濟發展與政治形勢所決定的。
唐末戰亂之後,長安、洛陽均遭到了毀滅性的破壞,昔日的輝煌已壹去不復返了,其中以長安為甚。五代伊始,朱溫建立梁朝,史稱後梁,把國都選擇在汴州開封。不過,開封建都在草創階段,朱溫在以開封為東都的同時,又以洛陽為西都,並長期駐蹕於此,所以洛陽仍保持著首都的地位。至於長安,則降為雍州,變成壹個地方性的城市了。後唐之時,以洛陽為首都,雖以長安為陪都,實際上是徒有其名而已。五代中的晉、漢、周三代,依照後梁制度,稱開封、洛陽為東西兩京,即開封為首都,洛陽為陪都,北宋繼之。由此可知,五代時期,建都在開封、洛陽兩個城市之間選擇,最後把首都的地位確定在開封,這也是當時的經濟發展及政治形勢決定的。
五代時期,從洛陽本身的城市演變來考察,時或首都,時或陪都,大體上保持著都城的地位,所以在唐末破壞之後,不斷地有所恢復,已非長安可比。正因為如此,北宋壹代,把這個陪都的地位擺在南京(河南商丘)、北京(河北大名)之上,繼續加以扶持,使洛陽在全國有著特殊的歷史地位。關於這壹時期洛陽城市的具體面貌和特征,本文將分成若幹部分來論述。 隋唐時代的東都洛陽,有宮城、皇城和京城三重,京都之內,縱橫各十街,整齊劃壹,表現出非凡的帝都氣派。根據唐人韋述的記載,皇城至京城正南門的定鼎門大街,也即禦道,廣百步,其他如上東、建春二橫街為七十五步,長夏、厚載、永通、徽安、安喜及左掖門等街,各廣六十二步,余小街各廣三十壹步。[1]在街道之間,隋有壹百零三個裏,三個市;唐改裏為坊,有坊壹百壹十三,市三。每坊四周各長三百步,中開十字路,四出趨門,從坊的大小相同這壹點上看,比長安之坊還規整得多。
當時,洛陽的三個市,商業繁榮,經濟發達。如唐之南市,即隋之豐都市,東西南北居二坊之地,其內壹百二十行,三千余肆,四壁有四百余店,貨賄山積。隋之通遠市,周圍六裏;大同市周四裏,開四門,邸壹百四十壹區,資貨六十六行。應當肯定,隋唐時代,洛陽是壹座非常繁華的都市,實行著嚴格的坊、市分離制度。
唐自安史之亂後,洛陽就不斷遭到戰爭的破壞,降及唐末,天下大亂。中和四年(884年),蔡州秦宗權遣將孫儒攻擊河南尹、東都留守李罕之,“據京月余,焚燒宮闕,剽掠居民”,無惡不作。李罕之暫退澠池,孫儒又與諸葛爽“叠相攻伐”,民無寧日,這樣經過幾年的戰亂破壞,“都城灰燼,滿目荊榛”。光啟三年(887年)時,張全義為河南尹,駐軍於故市,“井邑窮民,不滿百戶”,“寂無雞犬之音”。可以說,洛陽又壹次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已經不像壹個城市的樣子了。
張全義進駐洛陽時,所帶百余人,與原來的窮民百余戶,在城內原南市地方,築壘自固,是為北城。後於市南又築嘉善坊為南城,且戰且耕,招納百姓,披荊種藝,經過幾年的努力,“京畿無閑田,編戶五六萬”,“號為富庶”。顯然,這裏所說的“富庶”,不是城市的繁華,而是城市廢墟上的農村化,稼禾滿野,所以才沒有閑田。
唐昭宗天復四年(904年)前,朱溫準備遷唐都於洛陽,乃命張全義“繕治洛陽宮城,累年方集”。這年正月,昭宗東遷,為充實洛陽,朱溫下令“長安居人按籍遷居,撤屋木,自渭浮河而上連甍哭號,月余不息”。這年二月,朱全忠還親赴洛陽,督促工役,用犧牲長安的辦法,來恢復洛陽的都城地位。這次究竟從長安遷多少人往洛陽,史無明載,但從“月余不息”的時間上推斷,似乎有相當規模,人數是不少的。可是,張全義已把洛陽廢墟變成農田。這對城市恢復工作又造成不小困難。唐哀帝天祐二年(905年)十月的敕書這樣說:
洛城坊曲內,舊有朝臣及諸司宅舍,經亂荒榛,張全義葺理以來,皆已耕墾,既供軍賦,即系公田,或恐妄有披論,認為世業,須煩按驗,遂啟幸門。其都內坊曲及畿內已耕殖田土,諸色人並不得論認。如要田業,壹任買置,凡論認者,不在給還之限。如有本主元自差人勾當,不在此限。如荒田無主,即許認識,付河南府。
唐朝末年,先是經歷過黃巢領導的農民大起義的打擊,後又遭受軍閥的連年混戰,洛陽城的官僚、民戶,大批逃亡或死亡,房舍被燒。城市變成壹片白地。唐政府承認張全義開墾的田土為公田,不準原業主認領,也即不承認他們的產業所有權。未曾耕墾的荒田,才允許原業主認為己業,還須到河南府重新辦理手續。在這樣壹個事實的基礎上,想要重建洛陽城,其難度是相當艱巨的。所謂唐朝的這壹敕書,實際上是朱溫頒布的,因此,朱溫代唐建梁,洛陽城的變化並不很顯著。
從五代時期的史實考察,真正對洛陽進行重建的是後唐王朝。唐莊宗於同光元年(923年)十月滅梁,年底即以洛陽為都城。次年八月,他在壹道敕書中追述了漢、唐以來洛陽的富庶,並對後梁不重視洛陽壹事作了壹番斥責,然後表示了重建洛陽的決心和辦法。敕書有這樣壹段話:
……自削平大憝,纂嗣丕圖,重興蔔洛之都,永啟朝宗之會,將資久遠,須議葺修。務令壯觀於九重,實在駢羅於萬戶,京畿應有空閑地,任諸色人請射蓋造。藩方侯伯內處臣僚於京邑之中,無安居之所,亦可請射,各自修葺。其空閑有主之地,仍限半年,本主須自修蓋,如過期不見屋宇,亦許他人占射,貴在成功,不得虛占。
這壹敕書的內容,較之唐末,有較大改進,凡是京城空閑的土地,各色人等都可以申請蓋造房舍,以為己有。京城內外的各級官僚,由於後唐政府還不能為他們在京城找到合適住房,只好允許他們申請占有閑地,自建房舍居住。原來有主之閑田,先令本主於半年之內自行建造房屋。過期不見動靜的,也允許別人占有。後唐政府提出壹條原則,“貴在成功,不得虛占”。這壹規定,勢必會加快洛陽的恢復工作。為落實這壹敕書,後唐又下詔“令諸道節度、觀察、防禦、團練、刺史等,並宜令洛京修完宅壹區,既表皇居之壯麗,復佳清洛之浩穰”,同時又宣稱,各地方官能否執行這壹詔令,是“愛君之誠節”的壹種表現。這樣使各地方官紛紛在洛陽投資建房,加快了洛陽建設的速度。但是,由於缺乏統壹的城市建設規劃,使建設處於壹種盲目的狀態,很快就暴露出自身的弱點來。
後唐同光三年(925年)六月,河南府開永通、厚載二門,並再次重申京城內空閑地的修營辦法。是時,左諫議大夫崔huì曾經指出:
臣伏見洛都頃年當制葺之初,荒涼至甚,才通行逕,遍是荊榛。此際集人開耕,便許為主,或農或圃,逾三十年。近歲居人漸多,裏巷頗隘,須增屋室,宜正街坊,都邑之制度既成,華夏之觀瞻益壯。因循未改,汙濁增深,竊惟舊制宮苑之側,不許停穢惡之物,今以菜園相接。宗廟祠宇公府民家穢氣薰蒸,甚非蠲潔,請議條制,俾令四方則之。
由此可知,在此以前,農田的開耕已逼近宮城,道路狹窄,“才通行逕”,城區之內到處是農田菜圃所用的穢惡之物。針對此情,崔huì才要求制定規劃,不僅供洛陽重建使用,而且也令四方為則,這確實是壹項刻不容緩的大事。
後唐為了恢復洛陽帝都的面貌,同光三年(925年)八月,左補闕楊途上奏,認為“明君舉事,須合前規”,要求毀掉張全義在城內所築的南州、北州舊壘,改變“浩穰神京,旁通綠野,徘徊壁壘,俯近皇居”的局面。這年九月,後唐政府根據楊途的上奏,同意拆除張全義、李罕之的城寨,並要求河南府“先擘出舊日街巷,其城壕許人占射平填,便任蓋造屋宇,其城基內舊有巷道處便為巷道,不得因循,妄有侵占。仍請限壹月,如無力平kuī,許有力人戶占射平填”。從這裏可以得知,後唐恢復洛陽時,其道路街巷,基本上想按照唐代舊制,張全義等所築的城寨、城濠均被填平。此時,後唐還重新建立了興教門樓,以增加宮城南面的壯觀。
但是,洛陽多年形成的事實,並非後唐壹紙敕書馬上就能糾正過來的。《冊府元龜》卷十四《帝王部 都邑》明宗長興二年(931)六月戊辰條記載:
應京城六街及諸聞坊,先許人修建屋室,如聞侵地太多,乃至不通車駕。今後蓋造外,須通車馬,或有越眾牽蓋,並須劃時毀拆。並果園池亭外,余種蒔菜園空間田地,如本自辦,即限三月內蓋造須畢;如自不辦,並許人收買。敕旨:伊洛之都,皇王所宅,乃夷夏歸心之地,非農桑取利之田。當亂離而曾是荒涼,及開泰而兢為修葺,從來寂,多已駢闐,永安天邑之居,宜廣神州之制,宜令禦史臺、兩街使、河南府專切依次第擘劃,曉示眾多,勿容侵越,或有利便,亦可臨時詳度奏聞。其月,河南府奏:準敕、京城坊市人戶菜園許人收買,切慮本主占佃年多,以鬻菜蔬為業,固多貧窶,豈辦蓋造?恐資有力,轉傷貧民,敕旨:都邑之間,殷繁是貴,欲九重之轉盛,在百堵以齊興,作事斷自於不疑,出令必歸於劃壹。此據巡司申奏,為有亂射土田,遂設規程,令還價值,只要增修舍屋,添益閭閻,價使華夏***觀壯麗。朝廷以邦本興隆之計,務使駢闐,府司以園圃價例之間恐傷貧下,備詳敷奏,須議允俞。其在京諸坊,若是有力人戶及形勢職事漕司等已有居第外,於別處及連宅置得菜圃,令園子主把或典賃與人者,並準前敕價例出賣,不得輒有違越。如實是貧窮不濟人戶,置得園圃年多,手自灌園,身自賣菜,以供衣食者,則與等第特添價值,仍買者不得廣置地位,各量事力,須議修營,並要酌中,庶無逾越。
這段記載,對於研究洛陽在後唐時期的恢復壹事,非常重要,可以說明以下幾個問題:
(1)以前允許人戶在閑地建房,由於盲目性大,沒有計劃,造房者侵地太多,擠占了原來的街道,使道路由寬變窄,“乃至不通車駕”,造成了交通的困難。
(2)針對上述情況,制定相應措施,建房時要保留道路的寬度,“須通車馬”;如果不合此制,則要進行拆除。
(3)再次提出了“伊洛之地,皇王所宅,乃夷夏歸心之地,非農桑取利之田”的原則,宣布原來開墾耕種的田地及菜園,均不在保護之列,原業主有條件的自己建房,無條件建房者允許出賣土地,只對貧窮自耕菜農的地價進行適當照顧而已。
(4)根據城市建設的需要,後唐政府令禦史臺、兩街使、河南府協同合作,進行規劃,使洛陽逐步進入有計劃的恢復階段。
(5)經過前段的努力,官僚形勢職掌曹司及有力人戶,在洛陽建起居第,增加了城市的壯觀。為防止他們多占土地,不得不提出了壹些相應的限制措施,不允許他們在別處及連宅再有菜園等。
(6)所謂“都邑之間,殷繁是貴”,遵循這壹指導思想,在建設中盡量要求好壹些,“貴使華夏***觀壯麗”,“務使駢闐”等等,都反映出後唐洛陽城的特點來。
不過,從當時實際的建設來看,後唐絕不可能完全恢復唐代洛陽街道的制度。直到北宋,宋敏求撰《河南誌》時,引證韋述記載的洛陽街道後,不無感慨地說:“今不復舊制矣。”這句話的實際意義,就是五代宋元間,洛陽的街道由寬變窄了,應是後唐城市規劃跟不上形勢發展的必然結果。
晉、漢、周三朝,以洛陽為陪都,許多官僚在這裏安家,城市上雖無大的創舉,但官僚們都在充實自己的家庭,修建安樂窩。這就是說,城市仍在不斷加強建設,人口也有所增加,經濟在繼續恢復之中。
到了宋初,洛陽河南府的兩個附郭縣,壹曰河南,管4鄉54坊;壹曰洛陽,管3鄉43坊。兩縣中去掉所屬鄉村,***有93坊,大體上反映了西京坊制的恢復情況。北宋中期,西京有坊120,其中88個隸河南,32個隸洛陽。這些坊的形成,“自唐末五代,鞠為荊棘,復約依舊地列坊雲”。由於洛陽城池廣大,短時期的建設是不可能填滿的,直到皇佑二年(1050年),張奎知河南府事,感到“坊久無榜”,“命布列之”,“按唐街陌,分榜諸坊”。從這些記載中可知,許多坊的建立或者說恢復,是大體上“約依”唐朝的街巷來劃分諸坊的,至於坊的榜額,是到北宋建立90年後,才統壹制定出來。
關於隋唐時期洛陽的“市”,至宋而逐步消失。如隋之豐都市,唐改曰南市。原占二坊之地,至貞觀九年(935年)即占半坊,另壹半名通利坊。唐末大亂後,張全義治洛陽,將南市改為臨時的河南府治所在地,使南市與通利坊成為南北二城的居民區了,宋朝不可能在這裏恢復那種坊市分離的“市”,只能壹沿其舊。宋時洛陽的時泰坊,本為隋之通遠市,周六裏,這個市南臨洛水,後亦廢掉,唐顯慶中舊市改坊,宋亦名大同坊。宋代洛陽有北市坊,本鄰德坊地,唐顯慶中創為北市,後廢市改坊,包括鄰德坊在內,原均為北市,到五代時,市的面積已大大縮小,盡管後唐時還在北市行刑,保留有北市之名,實際上很快就被官僚建宅與設置寺院而報廢了,至宋而為應天院廨院。
由上可知,從唐末到北宋,洛陽原來的專門“市”已不見提及,都劃成坊,增加了建築,成了居民區。這個史實說明,宋代的洛陽城內已是由原來的坊市分離制,嬗變成新的坊市合壹制,坊中居民面街而居,沿街成市,這是洛陽城市演進過程中的壹大進步。 根據《宋史卷八十五 地理誌》記載,宋代洛陽有宮城、皇城與京城(外城)三重,均為沿襲隋唐城而來,但周長略有不同。
宮城,周長九裏三百步,座落在京城之西北。隋時,舊名紫微城,唐代相因,周長十三裏二百四十壹步,高四丈八尺(註:關於唐洛陽宮城長度,《舊唐書》卷三十八《地理誌》作“城東西四裏壹百八十步,南北二裏壹十五步,***合十三裏三十步”。《新唐書》卷三十八《地理誌》作“周長四千九百二十壹步,其崇四丈八尺,長度合十三裏二百四十壹步”。二者所記宮城周長,均與宋不同,可見宋洛陽宮城可能有所縮小。所以《河南誌》在《宋城闋古》部分記載:“宮城,周九裏三百步。”註文說:“疑西與北經損減。”這是正確的。)。宋宮城南面三門,中曰五鳳樓,東曰興教,西曰光政;東面壹門曰蒼龍,西面壹門曰金虎,北面壹門曰拱宸,宮城東西有夾城,各三裏余,東二門,南曰賓曜,北曰啟明;西二門,南曰金曜,北曰乾通。
關於五鳳樓,歷經滄桑,很能反映出唐末五代時期宮城的壹些變化。唐時興建的五鳳樓,在唐末已經不復存在,朱溫迫唐昭宗東遷洛陽時,命羅紹威等重修五鳳樓、朝元殿。“巨木良匠非當時所有,倏架於地,sù流西立於舊址之上,張設綈繡,皆有副焉。”《新五代史 羅紹威》亦記載:“紹威取魏良材為五鳳樓、朝元殿,浮河而上,立之京師。”羅紹威時為魏博節度使,實力雄厚,擁有壹批能工巧匠,才能完成洛陽宮城的部分修建任務。
洛陽宮城之建築,在唐末五代之時,相對來說破壞較少,所以朱溫建梁後長期居住在這裏,後唐又略加修復。宋開寶八年(975年)之時,為迎接太祖西幸,在這年十月至次年春曾大修壹次,由莊宅使王仁guī與知河南府焦繼勛督役,修葺之後,“宮室壯麗”,使宋太祖非常滿意。當時的洛陽皇宮,***有9990余區,比開封宮城建築為多。宮城內有壹夾城,夾城內及夾城北為軍營區,皆左右禁軍所處。北宋中期,由於宮闕長期失修,“歲久摧圮”,令河南知府張奎“大加興葺”。景德二年(1005年)八月,真宗將到鞏縣朝謁諸陵,下詔西京八作司修葺大內及諸司舍。至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時,京西轉運司言,西京大內損壞屋宇,少4000余間,要求在次年春季修理時,“每二間拆創修之數壹間”。可以說,在宋哲宗以前,西京宮城內之建築,基本上是因襲舊制,或稍修葺,而無創建,甚或損壞嚴重,而無力增修。這裏原來的宮殿群體規模大,而皇帝則很少到洛陽去,久而久之,也無心修理,才出現把舊房二折壹的修葺辦法,這樣使宮城建築日益縮小。直到政和元年(1111年),宋徽宗準備謁陵,才令京西轉運使宋biàn“治宮城,廣袤十六裏,創廊屋四百四十間,費不可勝”。又,《宋史》卷八十五《地理誌》記載,這次創修大內,“合屋數千間,盡以真漆為飾,工役甚大,為費不貲”。髹漆之時,“須骨灰為地,科買督迫,灰價日增,壹升至數千”。獸骨不足,“至灰以人骨為胎,斤值數千”。洛陽城外四郊20裏內之古冢,“凡衣冠壟兆,大抵遭暴掘。由此可知,北宋末年,宋徽宗時曾對洛陽皇宮進行過壹次大修,城垣擴大到16裏,超過了前代。同時,新創了廊房數百間,使宮城之建築又達數千間,而且髹漆裝飾也比過去講究。從史籍來看,為髹飾建築,乃至大發古墓,使地下文物遭到了壹次浩劫,損失是相當嚴重的。
洛陽宮城建築如何,作為宋代城市發展史來講並不太重要,可是作為洛陽市本身而言,則應當重視,這是它作為陪都的必要條件。它建設的好壞,說明宋廷對洛陽的重視程度,又是必須加以論述的。
洛陽皇城,周長十八裏二百五十八步,隋唐曰太微城,亦號南城,高三丈七尺,根據《新唐書 地理誌》記載,皇城周長為四千九百三十步,應合十三裏二百五十步,似較宋皇城為小(註:《河南誌》雲:“皇城,宮城之外夾城也,周八十裏二百五十八步……”顯誤,因皇城在京城之內,京城周長才五十二裏有余。)。皇城為宮城之外夾城,當然亦座落在京城之西北。南面三門:中曰端門,東西曰左右掖門。東壹門曰宣仁。西三門:南曰麗景,與金曜相直,中曰開化,與乾通相直;北曰應福。“內皆諸司處之”。
外城,周長五十二裏九十步。南面三門,中曰定鼎,東曰長夏,西曰厚載;東面三門,中曰羅門,南曰建春,北曰上東;西面壹門曰關門;北面二門,東曰安喜,西曰徽安。這座城是隋大業元年(605年)築,名曰羅郭城,唐武後長壽二年(693年)增築,號曰金城,城高丈有八尺。根據考古實測,周長為 27165米,合27.52公裏。這應是壹個準確的數字,但與唐城記載還不能完全吻合,而且唐城記載中,史籍亦有互相矛盾處,有待進壹步考證(註:《舊唐書》卷三十八《地理誌》謂:都城南北十五裏二百八十步,東西十五裏七十步,周圍六十九裏三百二十步,按四周合計,實際只有六十壹裏三百四十步,與總數不合。《新唐書》卷三十八《地理誌》載,東都外城周長25050步,合六十九裏二百壹十步,與舊誌所記總數稍有差別。《河南誌》引韋述記雲,城東面為十五裏二百壹十步,南面十五裏七十步,西面十二裏壹百二十步,北面七裏二十步,周回六十九裏二百壹十步,此總數與新誌壹致,可與四周總計不合。由此可知,各書記載不壹,或傳抄刊刻有誤,或所記時間有別,待考。
洛陽唐代外城高度遠比宮城、皇城為差,經唐末戰亂,“摧圮殆盡”,破壞極其嚴重,周世宗時,“以洛陽城頭缺,令葺之”。時兼中書令的武行德“率部民萬余完其城”。這次修的究竟如何?《河南誌》稱“然甚庳陋”,甚至南墻部分或根本未加修築。直到仁宗景景佑元年(1034年)九月十五日,宰相王曾還有這樣的話:“西京水南地理闊遠。居民甚多,並無城池,望令漸次修築。”於是,宋廷下詔,由知河南府李君谷來辦理此事。這次修的結果,據《河南誌》雲:“城雉僅完。”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司馬光曾說洛陽外城,“卑薄頹缺,犬豕可yú”。顯然缺乏昔日之壯觀。
由上述事實可知,宋代洛陽城雖然保持隋唐三重城之格局,實際上遠非昔日舊觀,這不僅是簡化了隋唐時代城內的許多建築,而且連外城亦相當簡陋,從根本上說是缺乏防禦功能的。從三重城的高度上看,宮城為四丈八尺,皇城為三丈七尺,外城僅壹丈八尺,中高外低,主要是顯示皇家威嚴,這從整個城的功能上講,已經不能和宋東京城相比了。不過,就全國而言,洛陽外城又是第壹大城,其他城市在北宋壹代不能和它相比,作為陪都是完全有資格的。與之同時,洛陽城在總體上仍占有重要地位,而保持自身的許多特色,頗值得認真研究壹番。 宋洛陽園林之盛,是這個城市的壹大特色,非其他城市可比。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然因素,即水土氣候方面的優越條件,也有歷史和政治的原因,即隋唐以來向為園林盛行之區,至宋,許多重要官僚在洛陽安家,故園林恢復的速度特別快。蘇轍曾說:
洛陽古帝都,其人習於漢唐衣冠之遺俗,居家治園池,築臺榭,植草木,以為歲時遊觀之好。其山川風氣,清明盛麗,居之可樂。平川之衍,東西數百裏,嵩高少室,天曇王屋,巒扉迤,四顧可挹。伊洛澗,流出平地,故其山林之勝,泉流之潔,雖其閭閻之人與其公侯***之。壹畝之宮,上矚青山,下聽流水,奇花修竹,布列左右,而其貴臣巨室,園囿亭觀之盛,實甲天下。
蘇轍是四川人,曾在許多地方做官,見多識廣,他認為洛陽園林“實甲天下”,並非過譽之言。文章中說的“古帝都”,“漢唐遺俗”,可視為歷史因素;而所謂“山川氣候”之類,則指自然因素;至於所言“貴臣巨室”,那就與政治因素有關系了。正是這幾種因素的結合,才使洛陽園林在宋代迅速恢復發展起來,長久不衰,在全國繼續保持領先地位。
關於前述歷史因素方面,優勢是相當明顯而重要的,如唐代“貞觀、開元之間,公卿貴戚開館列第於東都者,號千有余所”。這批官僚館第,雖經唐末五代離亂,絕大部分焚毀凈盡,但故址猶存,特別是園石之類的遺留物相當多,成為可觀的文化遺產,宋代的許多園林正是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故李格非在《洛陽名園記》中斷言,宋之園林“多因隋唐之舊”,這是壹個不可否認的事實。自然因素方面,除上述蘇轍講到的以外,宋人李復亦雲:“泉甘土沃,風和氣舒,自昔至今,人樂居之。青山出於屋上,流水周於舍下,竹木百茂。”由此可知,洛陽自然因素中,最重要的特點是有山有水,土沃氣和,宜於花草樹木的生長。在政治因素方面,洛陽為宋之西京,五代以來,許多官僚於此安家,形成自己的安樂窩,至宋初,不少官僚在開封做官,其家仍安置於洛陽,可以說官僚聚居的程度,僅次於開封。住在洛陽的官僚或其家屬,他們利用唐末五代以來的土地荒蕪無主等情況,盡可能地擴大對土地的占有,其辦法就是興建園林,宅園結合,形成壹種風氣,互相攀比,園林之盛由此而起。範仲淹曾說:“西都士大夫園林相望。”穆修有《過西京》詩雲:“西京自古帝王宮,無限名園水竹中。來恨不逢桃李日,滿城紅樹正秋風。”長期居住在洛陽的司馬光,對洛陽園林更是了如指掌,他亦有詩雲:“洛陽名園不勝紀,門巷相連如櫛齒。修竹長楊深徑迂,令人悒悒氣不舒。”此類詩句頗多,不再贅引,均可證明洛陽園林眾多且盛,是人所***知的。
當然,提起洛陽園林,人們都會想起李格非的《洛陽名園記》,其中提到19處名園,特別引人註目。因為這些園子不僅繁盛,而且各有特色,足以代表有宋壹代洛陽園林的風貌,下面略作介紹。
北宋洛陽園林,首推曾任宰相的富弼家的園子。李格非說:“獨富鄭園最為近辟,而景物最盛。”董氏“以財雄洛陽”,其家建有東、西二園,雖荒蕪不治,而其規模“尚足稱賞”。東園北向,入門有栝樹,粗有十圍,並有亭臺噴池等。歸仁園以歸仁坊而得名,盡壹坊之地,“廣輪皆裏余,北有牡丹、芍藥千株,中有竹百畝,南有桃李彌望。唐丞相牛僧儒園七葉檜其故木也,今屬中書李侍郎,方創亭其中。河南城方五十余裏,中多大園池,而此為冠”。洛陽城內120坊,這個歸仁園竟獨占壹坊,所謂城內“多大園池”,那麽園林在城市內所占的比重是相當大的。
洛陽的苗帥園,“又號最佳處”,原為故相王溥園宅,“園既古,景物皆蒼然。復得完力藻飾出之,於是有欲憑陵諸園之意矣”。園中有七葉樹二棵對峙,高百余尺,“春夏望之如山”。園中有大竹萬余竿,皆滿二三圍,其他建築,“制度甚雄奢”,然而還沒有達到王溥故園的程度。
李氏仁豐園,原為唐相李德裕之平泉莊,花木種類甚多,除本地花木外,又移植大量的外地花卉,成為園中的壹大特色。天王院花園子,本是壹座佛寺,以種養牡丹出名。松島園內種植的松、柏、樅、杉、檜、栝,皆美木。洛陽人獨愛栝而敬松,松島園內有數百年之古松,東南隅雙松尤奇。此園本唐朝袁象先宅園,宋時屬李文定公丞相,後又為吳氏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