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敘事詩情節完整,層次分明:
第壹章寫定婚,第二章寫結婚,第三章寫所得教訓,第四章寫被遺棄,第五章寫受虐待,第
六章寫與男子決絕。 全詩大體按照事件的發展順序,采取概括敘述與細節描寫相結合的手法,
把女主人公恨與悔的感情熔融於敘事、議論之中,全詩融敘事、抒情、議論於壹體,這對後世的詩歌創作有很大的影響。
這首詩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加強了情感表達的形象性。其中,有女主人公婚前與婚後的對比:婚前,“不見復關,泣涕漣漣,既見復關,在笑載言”,這表明“我”作為壹個純真、熱情的少女,對愛情和幸福充滿了渴望。婚後,“於嗟女兮,無與士耽”,“靜言思之,躬自悼矣”,作為人妻,卻遭遺棄,既後悔又令人傷心。當初的渴望變成了失望,對比強烈。也有“氓”婚前與婚後的對比:婚前,“氓之蚩蚩”,對人壹副笑嘻嘻的樣子。婚後,“言既遂矣,至於暴矣”,心願已經實現了,就對妻子施暴了。婚前婚後,判若兩人。也有“我”與“氓”對愛情態度的對比:“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女子對愛情態度專壹,男子對愛情卻懷二心。這些對比,鮮明生動,表現了女主人公的性格特點和性格變化。